共营促共赢 阿坝贫困村集体经济“蜂”生水起

2018-02-27 07:05:40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

  B

  破题

  解决“谁养蜂”“谁经营”“谁服务”问题

  2016年9月,崇州市投入25万元援建资金在纳足村建了一个占地5亩,拥有120箱阿坝中蜂及配套设施的示范基地。“这是‘共营制’在脱贫攻坚进程中的尝试。”胡佑群说,崇州探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的“农业共营制”,有效破解了纳足村乃至马尔康市“谁来养蜂”“谁来经营”“谁来服务”等问题。

  效仿“共营制”,纳足村成立了阿坝中蜂养殖合作社,建立起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村党支部书记银巴任监事长,村委会主任达尔基任监事长,并聘请了职业经理人。

  纳足村合作社采取“保底+二次分红”的模式,职业经理人必须每年保证给纳足村挣够9.6万元,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二次分配。

  “说实话,压力挺大的。”今年34岁的夏佳,尽管已经是一名养蜂老手,应聘时心里也没底,一是自己应聘时已是下半年,半年内挣够9.6万元,时间仓促;二是蜜蜂养殖靠天吃饭,如果赶上极端天气,雨水过大,会直接影响蜜蜂采蜜,导致产量下降。

  但让夏佳有信心的是,基地引进了最好的蜂群,选择了合适的场地,交通又比较便利。“结果还算不错。”夏佳说,完成保底收入后,2016年半年他挣了两万多块钱。2017年,他挣了7万多元,“在家养蜂一年也就挣3万多元,到这里,是之前两倍多!”

  通过担任职业经理人,夏佳自己的养蜂技术也在不断提高。每年春季培养蜂王,再将其分散到各个蜂箱中去,是培育蜂群的关键。参加多次培训后,夏佳一改之前自然分蜂的“野路子”,科学规范操作,不仅促进蜂群发展,还增加了蜂蜜产量。

  2016年,合作社为纳足村挣了9.6万元,其中4万元全部分给村民,普通村民每人分142元、贫困户每人分162元,另外5.6万元则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有了“钱袋子”的纳足村,于2016年顺利脱贫。去年,合作社实现利润17.1万元,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4.09万元。

  在纳足村的示范带动下,“共营制”在马尔康市迅速推开。目前马尔康市新培育养蜂专合社 11个,扶持带动全市14个乡镇900余户蜂农发展养蜂业,养殖规模达12000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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