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纪委 阿坝州监察委员会 公开曝光4起行贿典型案例

2021-10-22 06:56:47来源:阿坝州纪委监委编辑:刘波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阿坝州纪检监察机关在保持惩治受贿高压态势的同时,精准有效打击行贿行为,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释放出进一步加强对行贿严肃惩处的强烈信号。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日前,阿坝州纪委监委对4起行贿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成都尚欧家具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廖太明行贿案。2012年至2015年,廖太明为承揽阿坝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大礼堂家具采购项目、实训中心家具采购项目、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等6个项目,先后送给州中职校原校长朱某某4根金条(价值29.9688万元)和一辆路虎极光汽车(价值59.7835万元);送给州中职校原财务处副处长杨某某4.6万元现金及一台空调(价值8000元)。审查调查中,廖太明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2018年11月,廖太明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2.四川天奇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等公司原药品销售员刘后猛行贿案。2003年至2019年,刘后猛先后以四川天奇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分公司、四川再创辉煌医药有限公司、四川新天奇药业有限公司、成都荷花池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先后19次送给若尔盖县人民医院时任院长付某某现金117万元;四家公司销售供应该县人民医院药品价值3500余万元,谋取不正当利益350余万元。2020年7月,刘后猛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

3.汶川县福临大酒店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余林行贿案。2018年至2020年,余林通过汶川川能矿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揽了汶川县福堂坝砂石加工点、罗圈湾排危处置项目建筑安装等工程项目。为感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原负责人黄某某提供的帮助,并搞好关系,先后6次送给黄某某现金65万元及为黄某某支付其他费用14万元。2020年9月,余林因涉嫌行贿被通缉,后其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2021年6月,余林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阿坝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杨清武行贿案。杨清武为谋取职务上的晋升,请托州住建局原局长李某某帮忙,2019年3月,送给李某某现金10万元。2020年7月,杨清武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杨清武还犯受贿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行贿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败坏社会风气,破坏政治生态,行贿如不止、受贿则不断。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危害性,切实落实好“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的要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坚决打击、严肃惩处,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让“围猎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进一步树牢纪法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做到清正、清廉、清白,依法办事、信仰法治,全力共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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