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48吨实载112吨 通江交警拦获超载大型拖挂车

2018-03-23 05:52:12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顾强

 华西都市报讯(王俞茹 记者 谢颖)

3月19日,巴中市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一辆大型拖挂车超高、超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终驾驶员被记6分并处以罚款2400元。

3月19日19时许,驾驶人唐某持A2D型驾驶证驾驶陕F56068拖挂车由陕西汉中往通江县毛浴方向行驶,该车行驶至通江县泥溪镇交警三级执勤点(小地名:土岭子)时被民警当场拦获。经查:该车为大型六桥拖挂车,核定总质量为48吨,经通江县高石梯超限检测站,该 车 总 质 量 为112.30 吨 ,超 限129.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以及《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30%以上的,处罚款 1900元,驾驶证记6分。同时,该车实际高度一米八,测量高度二米三,违规加装高栏板50厘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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