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间非法电鱼 男子放生15000尾鱼苗“补过”

2018-06-20 14:23:17来源:封面新闻编辑:彭焘吴柳锋

 

 

  封面新闻讯(记者 吴柳锋 见习记者 韩雨霁)禁渔期间,还用电打的方式非法捕捞,张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随后被警方刑事拘留。20日,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几天前,在检察官的监督下,张某购买了15000尾鱼苗投入巴河中,为自己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补过”。

  5月中旬,巴中平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巴河白衣段排查河道网箱养鱼时,接到群众举报称该河段在夜间有人“电打鱼”。检察干警将该情况反馈给县水产渔政局后,渔政部门随即安排专人观察执勤。5月31日下午4时,平昌县水产渔政局接到线报,有人在白衣镇下游水域电鱼。赶到现场后,渔政部门当场挡获当地渔民张某,查扣涉案渔船1只,电鱼变压器1个、电瓶1个,鱼10多斤。

  随后,平昌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提前介入。检察官向办案人员提出,严格依法规范办理全县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物证的收集及提取上,做到程序先行,合规合法;在讯问环节,注重讯问细节、主观故意等情况;在开展渔获物称重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为了给下一步的公益诉讼提供支持,检察官还特意提出对渔获物进行分类称重的要求,并拍摄各种鱼类照片,进行冷冻保存,为后续修复、补偿生态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当晚,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拘留。6月5日,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又组织公安、水产渔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固定案件证据。会上,检察官还就下一步补偿措施与计量与县水产渔政局、水上派出所达成了初步意见。

  6月14日上午,平昌县检察院派出公益诉讼部检察官前往白衣古镇,监督非法“电打鱼”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将1.5万尾鱼苗投入河中,为自己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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