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 成都人均公园绿地达11平米以上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11-22 08:25:26)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昨起征求意见 通过重点整治五大环节创全国一流水平
昨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征求意见稿)》。记者获悉,根据《标准》的要求,我市将从现在起用两年时间,综合整治我市中心城区、郊区(市)县县城、场镇、农村及地震灾区环境,重点提升城乡市容环境及秩序、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大气质量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质量和水平,全市域主要环境指标达到并保持全国一流水平。
关键词·市容环境及秩序
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一街一景”
根据标准的要求,我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面平整,完好率达到95%以上,附属设施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灯亮率应达到98%以上。交通设施规范完好率达到98%以上,过境交通通畅程度达到360天/年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街道两侧间构(建)筑物整体风貌统一协调,外形完好率达到95%以上,无占道经营等现象。整体风貌要与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相结合,有价值的建筑物保护率达到90%以上,主次干道及主要节点形成“一街一景”、“一楼一色”的景观效果。主要河道、重点区域夜景亮灯率达到98%以上,主要干道两侧及繁华区域构(建)筑物90%以上要实施拆墙透绿。建成区道路、河道水域、公园绿地等清洁度达到90%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主次干道冲洗率应达到80%以上。公共厕所按国家旅游厕所城市标准建设。
郊区(市)县的道路综合完好率达到85%以上,无违法占道施工等现象,附属设施和交通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过境交通通畅程度达到360天/年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8分贝。街道两侧间构(建)筑物外形完好率达到90%以上,无违章搭建等现象。环境整治与线程历史文化、地方特色相结合,强化特色街道打造,景观风貌规划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主要河道、重点区域液晶亮灯率达到90%以上,主要干道两侧及繁华区构(建)筑物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县城道路、桥梁、公园绿地等设施环境整洁,清洁度达到90%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0%以上,主次干道冲洗率达到50%以上。除了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置、保洁需符合相关标准外,旅游区公共厕所也要按国家旅游厕所城市标准建设。
此外,场镇道路、桥梁、广场要求综合完好率达到70%以上,无违法占道施工等现象,且附属设施的完好率也应达到85%以上,灯亮率达到85%以上。交通设施规范完好率达到85%以上,过境交通通畅程度达到350天/年以上。场镇构(建)筑物整体风貌统一,外形完好率达到85%以上。景观风貌规划覆盖率达到80%,主要干道两侧及繁华区域构(建)筑物90%以上要实施拆墙透绿,主要河道、重点区域夜景亮灯率达到90%以上。场镇环境保持整洁,构(建)筑物临街面清洁度达到90%,场镇规范化清扫保洁覆盖率达80%,清洁度在70%以上,主次干道冲洗率达到20%以上。公共厕所按国家旅游厕所城市标准建设。
村庄道路铺装材料采用沥青、水泥等适合地方的材料,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80%以上,综合完好率在80%以上,村庄公共设施完好率也要达到80%以上。村庄构(建)筑物整体风貌统一,符合节地节能要求,外形完好率达到80%。村内店铺等设置规范,并注意历史文脉、乡情民风的传承和保护,有价值的建筑物保护率达到80%以上。村庄居民点与新兴村庄社区建设应与山水田园林盘保护相融,并配建相应的公厕、农具堆放间等设施。公共场所等区域环境清洁度达到70%以上,村庄公厕要求覆盖全村80%以上的农户,村庄公厕应按三类或三类以上标准建造,公厕的排放也需达到相应标准。
地震灾区安置区内的主要道路宽度不小于4米,次要道路宽度不小于2.5米,并且主要道路要求硬化,通路综合完好率达到80%以上,道路采用沥青、水泥、石材等合适的地方材料,附属设施完好率也要达到95%以上,亮灯率达到95%以上。构(建)筑物整体风貌统一协调,外形完好率达到95%以上,无违章搭建等现象,区域内的店铺、摊点等外观、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区内环境清洁度达到90%以上,安置点内公厕、垃圾桶等设施配置齐全。
关键词·污水处理
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
标准指出,我市中心城区内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应达到100%,并且无劣V类水体。同时,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也需达到100%。要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污水纳管和截污整治工程,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管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八小”行业应设置合格的排水、排污系统,排水排污规范率达到98%,建筑工地污水规范排放率也要达到98%。对于中心城区的河道、湖泊,要求水质要好,并定期清捞,沿岸50米范围内无污染源。主要出境断面水质要达到功能区要求,其中黄龙溪出境断面2009年主要污染物浓度在2007年基础上下降30%,2010年继续下降。
郊区(市)县中,将要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截污政治工程,推进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辖区内主要河道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需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也要100%达标。此外,“八小”行业应设置合格的排水、排污系统,排水排污规范率为90%以上,建筑工地污水规范排放率也要达到90%以上。2009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场镇中,2009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2010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也要达到70%以上。同时,给水管道保持畅通,到2009年,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2010年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筑工地污水规范排放率也要达到85%以上。
按照“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全市村庄要整治村内池塘和水沟,房前屋后要实施沟渠配套,农户排水沟要做到每月清理一次,村屯公共排水沟要没半年清理一次。村内河道水面基本无漂浮垃圾,沿岸50米范围内无污染源,村庄内水域功能区饮用水水质到2009年卫生合格率为90%以上,2010年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完成新建沼气池年度人物,村庄内生活污水沼气化粪池净化率达到50%以上。
关键词·垃圾处置
生活垃圾:多种方式综合利用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将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并采取卫生填埋、焚烧或堆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处置,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工业、建筑、医疗垃圾及其它危险废物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鼓励资源化利用、提倡源头减量化。其中,2009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0%以上,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5%,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100%,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30%以上。200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1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2009年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为80%以上,2010年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为90%以上。
郊区(市)县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实施分类收集,容器化和密闭化率达到100%,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09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场镇产生的垃圾中,除生活垃圾需日产日清并分类收集外,大件、特种垃圾还需定点存放定时收集,并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100%。其中2009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5%,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100%。
对于人口密度较高的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将采取在县域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并推行村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偏远山区、半山区、交通不便的村庄要按照“就地分拣、综合利用、联村处理”的要求开展村庄垃圾处理。村庄内农户普及使用沼气池,普及率为63%以上。
对于地震灾区安置点的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转运过程的容器化、密闭化不低于90%,医疗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必须定期清运。同时,安置区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应分别清运至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医废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置。此外,社区内生活污水、粪便等必须经过处理后排放,不得直排。
关键词·大气质量
空气质量:2010年达国家二级标准
根据标准要求,我市中心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将达到311天/年以上,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值2010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拆除)工地、交通建设工地的扬尘整治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同时,实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检验率也要达到85%以上。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战略,“八小”行业应设置合格的排烟系统,排烟规范率达到98%以上,并完成年度禁煤工作任务。
对于郊区市县,要求空气环境质量年平均值达标,到2009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6天/年一上,2010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0天以上。同时,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建筑工地等工地的扬尘政治合格率达到90%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应达到50%以上,“八小”行业的排烟规范率也要达到90%以上,并完成年度禁煤工作任务。
此外,除了场镇空气环境质量要达到环境规划要求、“八小”行业排烟规范率达到80%以上外,村庄的空气环境质量也应达到环境规划的相应要求。
关键词·园林绿化
公园绿地:人均达11平方米以上
标准规定,我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河道两侧及公园内无黄土裸露,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同时,中心城区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中心城区的绿地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1平方米以上。主要道路、节点、特色街区、广场和公园的绿地花草树木搭配合理,并进行植树造景,绿化广场的绿地率不得小于60%。
此外,中心城区新建道路在规划红线宽度时,应按有关规定确定道路绿地率,绿地率应达到20%以上。中心城区绿化成活率达到85%以上,地被完好率也要达到98%以上。
对于郊区(市)县的绿化设施,要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布局合理,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0%以上,建成人均公园公共绿地达到7平方米以上。主要道路、河道两侧及公园内建成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节点、特色街区、广场和公园进行植物造景,绿地清洁度达到95%以上,绿化广场绿地率不得小于40%,改(扩)建道路绿地率应达到15%以上。线程绿化成活率达到85%以上,地被完好率达到90%以上。
对于场镇绿化,要求主要道路、河道两侧及公园内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场镇绿地美观整洁、苗木搭配合理并进行植物造景,建成去绿地率达到18%以上,建成去人均公园绿地达到3平方米以上。主要道路、节点、特色街区等绿地清洁度达到90%以上,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绿化成活率达到80%以上,地被完好率也需达到80%以上。
标准要求,村庄宜林荒地(荒沙、荒滩)绿化率要达到80%以上,村庄宜林河、渠、路绿化率应达到90%以上。村庄庭院绿化配置优美、植物生长良好、经济适用,庭院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均应达到20%以上。
此外,地震灾区集中安置点内的绿化,要求主要道路两侧无黄土裸露,安置区内设置公共绿地,规格统一、布置整齐,植物生长良好,无死树枯枝和绿地空秃现象。散居点农户庭院的绿化则不仅要求配置优美、植物生长良好、经济适用,而且庭院的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也均应达到20%以上。
本报记者 李斌 刘晋川
我市将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成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确保2010年起——
中心城区空气质量 每年311天达“优良”
本报讯(记者 张峥)在昨日举行的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市城管局局长郭晓鸣进行了发言,他表示,全市城管系统一定会迅速行动,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效运转。他表示,全市城管系统将认真研究扬尘污染整治、背街小巷和农村地区环境治理等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确保整治效果。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真正建设成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确保2010年实现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始终保持在311天以上,让城乡居民切实享受到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带来的实惠。
郭晓鸣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涵盖了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体现了城市管理的本质要求。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就是要从城市管理最起码、最基本的事情做起,创造清洁、整齐、优美的环境,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今后两年,市城管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提高环卫清扫保洁质量
中心城区实施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改革后,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监管机制,按道路等级提高清扫和冲洗作业标准,中心城区主街干道要实现和保持“席地而坐”的水平。二是按中心城区标准,严格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消除卫生死角,改变脏、乱现象。三是综合整治中心城区30条中小街道、21条出入城通道、25个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市容环境。
全面拆除楼顶广告
他说,城管部门将严格城市景观设置管理。按照统一、规范、管好的原则,完善优化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加大对违法户外广告、招牌及“牛皮藓”的整治力度,全面拆除楼顶广告。全面推进经营性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市场化配置,规范设置秩序。加强陈旧路灯设施改造,实施节能照明,精心维护,提高城市照明和夜景水平。
实现市政设施“零破损”
在养护城市道路桥梁方面,他要求,要规范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体系,深入推行城市道路桥梁管养考核制度。定期监测、日常巡查、及时修复,实现市政设施“零破损”。同时,还要在全市域推行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建设,有效监管城市桥梁安全运行。
综合执法要综合考评
为了加强市容环境秩序监管,他表示,城市管理部门要努力提高数字化城管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结合城管网格单元执法模式,加强市容秩序的管控力度。对中心城区市容秩序综合执法日常管控实施综合考评,严格规范街面经营秩序。强化扬尘治理,加强各类工地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确保2010年实现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始终保持在311天以上。
规范管理农村环境卫生
我市将在在今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体系全市域覆盖的基础上,加密垃圾收集设施,健全队伍,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建立长效机制。郭晓鸣说,我市将加快长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利用生态园区、双流和青白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三圈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场建设。认真抓好地震灾区安置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的清理、收运和处置工作,确保安置区环境整洁有序。
明年5月 三环内全面禁煤
为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战略 我市还将在年内关闭嘉陵电厂
本报讯(记者 张峥)在昨日举行的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上,市环保局局长王文斌在发言中表示,为确保2010年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稳定达到311天以上,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环保系统将深化燃煤污染整治,推进中小河道整治,推进饮用水源保护。
2009年
三环路以内全面禁煤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市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提升中心城区环境质量。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大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
环保系统将认真落实交委、建委、国土、房管建设工地扬尘控制范围,深入推进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绿化带提挡降土三大工程,切实抓好各类工地扬尘和渣土运输管理,强化道路清洗除尘,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
为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战略,我市将在年内关闭嘉陵电厂;2009年5月实现三环路以内全面禁煤;2010年全面实现绕城高速内全面禁煤,完成393台4蒸吨以上锅炉脱硫除尘或清洁能源改造。我市还计划提高标准,加速淘汰高污染车,从2008年起新注册登记汽车执行“国Ⅲ”标准,2009年5月起限制高污染车辆进入三环路;力争2010年进一步提高标准。
2010年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近年来,通过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42条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我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今后,我市将大力推进101个乡镇和500人以上集中居住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收集处理率,力争到2010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郊区(市)县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环保部门将采取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治理措施,积极推进中小河道治理,力争到2010年,全市重点中小河道消除黑臭、水质变清。同时,我市还将加快备用水源建设步伐,推进二、五厂饮用水源改造工程,确保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建成5个生态区(市)县
明年我市将迎接环保部门复检,还要加快推进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建设步伐。
为实现2015年率先创建生态市的目标,14郊区(市)县将启动生态区(县)创建工程,加大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细胞工程建设,到2010年完成5个生态区(市)县建设。
考核不合格 一票否决
本报讯(记者 张峥)与《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配套,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检查评比,对成都市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考核。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对所辖各镇(乡)和县级相关部门的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考评结果将作为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内容包括城乡市容环境及秩序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完成情况、污水处理工作完成情况、大气环境质量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园林绿化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组将按月、季、半年、全年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还会组织有关专家、市民代表、城调队人员进行考核,或者采取委托第三方组织考核的方式进行。
整改不力 将被追究责任
本报讯(记者 张峥)结合《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制定了《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制度》(征求意见稿),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对群众反映或新闻媒体曝光问题整改不力等十二条情形的,将追究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
《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制度》(征求意见稿)提出,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区范围内查处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问题不力,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程或对群众反映或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整改不力的;对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投诉件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效能投诉问题不受理、不调查、不处理、不按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或在处理中故意拖延、隐瞒真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于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管理秩序混乱而引发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瞒报、谎报、漏报、缓报或者防范、救援、救治不力的,都将被追究责任。
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并予以行政效能告诫,限期整改;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单位评优评先资格,对有关负责人予以行政效能告诫;情节严重,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程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主要负责人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处分。被追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效能责任的人员主动、及时纠正过错,未造成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责任。
昨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标准(征求意见稿)》。记者获悉,根据《标准》的要求,我市将从现在起用两年时间,综合整治我市中心城区、郊区(市)县县城、场镇、农村及地震灾区环境,重点提升城乡市容环境及秩序、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大气质量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质量和水平,全市域主要环境指标达到并保持全国一流水平。
关键词·市容环境及秩序
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一街一景”
根据标准的要求,我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地面平整,完好率达到95%以上,附属设施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灯亮率应达到98%以上。交通设施规范完好率达到98%以上,过境交通通畅程度达到360天/年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街道两侧间构(建)筑物整体风貌统一协调,外形完好率达到95%以上,无占道经营等现象。整体风貌要与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相结合,有价值的建筑物保护率达到90%以上,主次干道及主要节点形成“一街一景”、“一楼一色”的景观效果。主要河道、重点区域夜景亮灯率达到98%以上,主要干道两侧及繁华区域构(建)筑物90%以上要实施拆墙透绿。建成区道路、河道水域、公园绿地等清洁度达到90%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主次干道冲洗率应达到80%以上。公共厕所按国家旅游厕所城市标准建设。
郊区(市)县的道路综合完好率达到85%以上,无违法占道施工等现象,附属设施和交通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过境交通通畅程度达到360天/年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68分贝。街道两侧间构(建)筑物外形完好率达到90%以上,无违章搭建等现象。环境整治与线程历史文化、地方特色相结合,强化特色街道打造,景观风貌规划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主要河道、重点区域液晶亮灯率达到90%以上,主要干道两侧及繁华区构(建)筑物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县城道路、桥梁、公园绿地等设施环境整洁,清洁度达到90%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0%以上,主次干道冲洗率达到50%以上。除了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置、保洁需符合相关标准外,旅游区公共厕所也要按国家旅游厕所城市标准建设。
此外,场镇道路、桥梁、广场要求综合完好率达到70%以上,无违法占道施工等现象,且附属设施的完好率也应达到85%以上,灯亮率达到85%以上。交通设施规范完好率达到85%以上,过境交通通畅程度达到350天/年以上。场镇构(建)筑物整体风貌统一,外形完好率达到85%以上。景观风貌规划覆盖率达到80%,主要干道两侧及繁华区域构(建)筑物90%以上要实施拆墙透绿,主要河道、重点区域夜景亮灯率达到90%以上。场镇环境保持整洁,构(建)筑物临街面清洁度达到90%,场镇规范化清扫保洁覆盖率达80%,清洁度在70%以上,主次干道冲洗率达到20%以上。公共厕所按国家旅游厕所城市标准建设。
村庄道路铺装材料采用沥青、水泥等适合地方的材料,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80%以上,综合完好率在80%以上,村庄公共设施完好率也要达到80%以上。村庄构(建)筑物整体风貌统一,符合节地节能要求,外形完好率达到80%。村内店铺等设置规范,并注意历史文脉、乡情民风的传承和保护,有价值的建筑物保护率达到80%以上。村庄居民点与新兴村庄社区建设应与山水田园林盘保护相融,并配建相应的公厕、农具堆放间等设施。公共场所等区域环境清洁度达到70%以上,村庄公厕要求覆盖全村80%以上的农户,村庄公厕应按三类或三类以上标准建造,公厕的排放也需达到相应标准。
地震灾区安置区内的主要道路宽度不小于4米,次要道路宽度不小于2.5米,并且主要道路要求硬化,通路综合完好率达到80%以上,道路采用沥青、水泥、石材等合适的地方材料,附属设施完好率也要达到95%以上,亮灯率达到95%以上。构(建)筑物整体风貌统一协调,外形完好率达到95%以上,无违章搭建等现象,区域内的店铺、摊点等外观、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区内环境清洁度达到90%以上,安置点内公厕、垃圾桶等设施配置齐全。
关键词·污水处理
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
标准指出,我市中心城区内的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应达到100%,并且无劣V类水体。同时,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也需达到100%。要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污水纳管和截污整治工程,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管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八小”行业应设置合格的排水、排污系统,排水排污规范率达到98%,建筑工地污水规范排放率也要达到98%。对于中心城区的河道、湖泊,要求水质要好,并定期清捞,沿岸50米范围内无污染源。主要出境断面水质要达到功能区要求,其中黄龙溪出境断面2009年主要污染物浓度在2007年基础上下降30%,2010年继续下降。
郊区(市)县中,将要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截污政治工程,推进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辖区内主要河道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需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也要100%达标。此外,“八小”行业应设置合格的排水、排污系统,排水排污规范率为90%以上,建筑工地污水规范排放率也要达到90%以上。2009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场镇中,2009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2010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也要达到70%以上。同时,给水管道保持畅通,到2009年,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2010年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筑工地污水规范排放率也要达到85%以上。
按照“水清、岸绿、景美”的要求,全市村庄要整治村内池塘和水沟,房前屋后要实施沟渠配套,农户排水沟要做到每月清理一次,村屯公共排水沟要没半年清理一次。村内河道水面基本无漂浮垃圾,沿岸50米范围内无污染源,村庄内水域功能区饮用水水质到2009年卫生合格率为90%以上,2010年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完成新建沼气池年度人物,村庄内生活污水沼气化粪池净化率达到50%以上。
关键词·垃圾处置
生活垃圾:多种方式综合利用
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将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并采取卫生填埋、焚烧或堆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处置,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工业、建筑、医疗垃圾及其它危险废物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鼓励资源化利用、提倡源头减量化。其中,2009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0%以上,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5%,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100%,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30%以上。200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201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2009年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为80%以上,2010年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为90%以上。
郊区(市)县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实施分类收集,容器化和密闭化率达到100%,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09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201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场镇产生的垃圾中,除生活垃圾需日产日清并分类收集外,大件、特种垃圾还需定点存放定时收集,并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应达到100%。其中2009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5%,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率100%。
对于人口密度较高的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将采取在县域范围内统一规划建设,并推行村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偏远山区、半山区、交通不便的村庄要按照“就地分拣、综合利用、联村处理”的要求开展村庄垃圾处理。村庄内农户普及使用沼气池,普及率为63%以上。
对于地震灾区安置点的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转运过程的容器化、密闭化不低于90%,医疗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必须定期清运。同时,安置区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应分别清运至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和医废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置。此外,社区内生活污水、粪便等必须经过处理后排放,不得直排。
关键词·大气质量
空气质量:2010年达国家二级标准
根据标准要求,我市中心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将达到311天/年以上,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值2010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拆除)工地、交通建设工地的扬尘整治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同时,实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检验率也要达到85%以上。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战略,“八小”行业应设置合格的排烟系统,排烟规范率达到98%以上,并完成年度禁煤工作任务。
对于郊区市县,要求空气环境质量年平均值达标,到2009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6天/年一上,2010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0天以上。同时,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建筑工地等工地的扬尘政治合格率达到90%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应达到50%以上,“八小”行业的排烟规范率也要达到90%以上,并完成年度禁煤工作任务。
此外,除了场镇空气环境质量要达到环境规划要求、“八小”行业排烟规范率达到80%以上外,村庄的空气环境质量也应达到环境规划的相应要求。
关键词·园林绿化
公园绿地:人均达11平方米以上
标准规定,我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河道两侧及公园内无黄土裸露,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同时,中心城区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中心城区的绿地率达到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1平方米以上。主要道路、节点、特色街区、广场和公园的绿地花草树木搭配合理,并进行植树造景,绿化广场的绿地率不得小于60%。
此外,中心城区新建道路在规划红线宽度时,应按有关规定确定道路绿地率,绿地率应达到20%以上。中心城区绿化成活率达到85%以上,地被完好率也要达到98%以上。
对于郊区(市)县的绿化设施,要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布局合理,建成区绿地率达到20%以上,建成人均公园公共绿地达到7平方米以上。主要道路、河道两侧及公园内建成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节点、特色街区、广场和公园进行植物造景,绿地清洁度达到95%以上,绿化广场绿地率不得小于40%,改(扩)建道路绿地率应达到15%以上。线程绿化成活率达到85%以上,地被完好率达到90%以上。
对于场镇绿化,要求主要道路、河道两侧及公园内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场镇绿地美观整洁、苗木搭配合理并进行植物造景,建成去绿地率达到18%以上,建成去人均公园绿地达到3平方米以上。主要道路、节点、特色街区等绿地清洁度达到90%以上,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绿化成活率达到80%以上,地被完好率也需达到80%以上。
标准要求,村庄宜林荒地(荒沙、荒滩)绿化率要达到80%以上,村庄宜林河、渠、路绿化率应达到90%以上。村庄庭院绿化配置优美、植物生长良好、经济适用,庭院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均应达到20%以上。
此外,地震灾区集中安置点内的绿化,要求主要道路两侧无黄土裸露,安置区内设置公共绿地,规格统一、布置整齐,植物生长良好,无死树枯枝和绿地空秃现象。散居点农户庭院的绿化则不仅要求配置优美、植物生长良好、经济适用,而且庭院的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也均应达到20%以上。
本报记者 李斌 刘晋川
我市将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成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确保2010年起——
中心城区空气质量 每年311天达“优良”
本报讯(记者 张峥)在昨日举行的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市城管局局长郭晓鸣进行了发言,他表示,全市城管系统一定会迅速行动,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效运转。他表示,全市城管系统将认真研究扬尘污染整治、背街小巷和农村地区环境治理等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确保整治效果。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真正建设成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确保2010年实现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始终保持在311天以上,让城乡居民切实享受到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带来的实惠。
郭晓鸣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涵盖了城市管理的基本内容,体现了城市管理的本质要求。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就是要从城市管理最起码、最基本的事情做起,创造清洁、整齐、优美的环境,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今后两年,市城管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提高环卫清扫保洁质量
中心城区实施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改革后,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监管机制,按道路等级提高清扫和冲洗作业标准,中心城区主街干道要实现和保持“席地而坐”的水平。二是按中心城区标准,严格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消除卫生死角,改变脏、乱现象。三是综合整治中心城区30条中小街道、21条出入城通道、25个城乡结合部及铁路沿线市容环境。
全面拆除楼顶广告
他说,城管部门将严格城市景观设置管理。按照统一、规范、管好的原则,完善优化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加大对违法户外广告、招牌及“牛皮藓”的整治力度,全面拆除楼顶广告。全面推进经营性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市场化配置,规范设置秩序。加强陈旧路灯设施改造,实施节能照明,精心维护,提高城市照明和夜景水平。
实现市政设施“零破损”
在养护城市道路桥梁方面,他要求,要规范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体系,深入推行城市道路桥梁管养考核制度。定期监测、日常巡查、及时修复,实现市政设施“零破损”。同时,还要在全市域推行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建设,有效监管城市桥梁安全运行。
综合执法要综合考评
为了加强市容环境秩序监管,他表示,城市管理部门要努力提高数字化城管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结合城管网格单元执法模式,加强市容秩序的管控力度。对中心城区市容秩序综合执法日常管控实施综合考评,严格规范街面经营秩序。强化扬尘治理,加强各类工地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确保2010年实现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年优良天数始终保持在311天以上。
规范管理农村环境卫生
我市将在在今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体系全市域覆盖的基础上,加密垃圾收集设施,健全队伍,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建立长效机制。郭晓鸣说,我市将加快长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利用生态园区、双流和青白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三圈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场建设。认真抓好地震灾区安置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的清理、收运和处置工作,确保安置区环境整洁有序。
明年5月 三环内全面禁煤
为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战略 我市还将在年内关闭嘉陵电厂
本报讯(记者 张峥)在昨日举行的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上,市环保局局长王文斌在发言中表示,为确保2010年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稳定达到311天以上,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环保系统将深化燃煤污染整治,推进中小河道整治,推进饮用水源保护。
2009年
三环路以内全面禁煤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市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提升中心城区环境质量。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大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
环保系统将认真落实交委、建委、国土、房管建设工地扬尘控制范围,深入推进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绿化带提挡降土三大工程,切实抓好各类工地扬尘和渣土运输管理,强化道路清洗除尘,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
为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战略,我市将在年内关闭嘉陵电厂;2009年5月实现三环路以内全面禁煤;2010年全面实现绕城高速内全面禁煤,完成393台4蒸吨以上锅炉脱硫除尘或清洁能源改造。我市还计划提高标准,加速淘汰高污染车,从2008年起新注册登记汽车执行“国Ⅲ”标准,2009年5月起限制高污染车辆进入三环路;力争2010年进一步提高标准。
2010年
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近年来,通过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42条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我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今后,我市将大力推进101个乡镇和500人以上集中居住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收集处理率,力争到2010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郊区(市)县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环保部门将采取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治理措施,积极推进中小河道治理,力争到2010年,全市重点中小河道消除黑臭、水质变清。同时,我市还将加快备用水源建设步伐,推进二、五厂饮用水源改造工程,确保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建成5个生态区(市)县
明年我市将迎接环保部门复检,还要加快推进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建设步伐。
为实现2015年率先创建生态市的目标,14郊区(市)县将启动生态区(县)创建工程,加大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细胞工程建设,到2010年完成5个生态区(市)县建设。
考核不合格 一票否决
本报讯(记者 张峥)与《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配套,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检查评比,对成都市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考核。各区(市)县政府负责对所辖各镇(乡)和县级相关部门的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考评结果将作为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考核内容包括城乡市容环境及秩序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完成情况、污水处理工作完成情况、大气环境质量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园林绿化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组将按月、季、半年、全年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还会组织有关专家、市民代表、城调队人员进行考核,或者采取委托第三方组织考核的方式进行。
整改不力 将被追究责任
本报讯(记者 张峥)结合《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制定了《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制度》(征求意见稿),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对群众反映或新闻媒体曝光问题整改不力等十二条情形的,将追究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
《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制度》(征求意见稿)提出,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区范围内查处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问题不力,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程或对群众反映或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整改不力的;对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投诉件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效能投诉问题不受理、不调查、不处理、不按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或在处理中故意拖延、隐瞒真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于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管理秩序混乱而引发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瞒报、谎报、漏报、缓报或者防范、救援、救治不力的,都将被追究责任。
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并予以行政效能告诫,限期整改;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单位评优评先资格,对有关负责人予以行政效能告诫;情节严重,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程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主要负责人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处分。被追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效能责任的人员主动、及时纠正过错,未造成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责任。
编辑:刘波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