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建信用“红黑名单” 过马路闯红灯也会影响信用记录

2015-05-22 07:34:50来源:成都日报编辑:王了陈瑾

  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作为今后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程建设、商务流通、医药卫生、文体旅游、环保、司法等领域从业人员及相关市场主体建立信用数据库,“失信”者列入“黑名单”,直至“封杀”其进入相关领域……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成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已正式出炉,按照规划构想,到2020年,我市将实现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据了解,此《规划》也是我市第一部社会信用专项规划。

  与国际惯例接轨

  社会信用体系2020年基本建成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成都正处在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我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规划》设计,成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健全法制,规范发展;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培育市场,发展产业”的原则有序推进。未来5年,成都将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重点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全面建设信用成都,为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按照《规划》构想,到2020年,成都将实现全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建成与国际惯例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届时,我市将健全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覆盖全市,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诚实、自律、守信、互信将在蓉城蔚然成风。

  建立信用“红黑名单”

  失信者将在领域内被“封杀”

  为了让诚实守信成为社会常态,我市今后各行业和个人的信用考核上也将实行“赏罚分明”政策。《规划》中明确提出,成都将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四大信用领域,培育四类信用主体,包括:政府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类社会成员。守信者将在财税商资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和激励政策,同时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提高失信成本。这四大信用领域涵盖了个人、企业、组织、社会各方面,我市将相应建立起一目了然的信用“红黑名单”。比如: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奖惩记录、考核结果等诚信状况,今后作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导游、教师、执法人员、工程建设人士、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也将建立诚信档案,产生不良记录的将追究责任并留存档案。

  此外,在工程建设、商务流通、医药卫生、文体旅游、环保、司法等领域,还将对从业人员及相关市场主体建立信用数据库,大力引入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对“失信”的列入“黑名单”进行披露,直至“封杀”其进入相关领域。相关“黑名单”包括:质量失信“黑名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黑名单”、金融失信“黑名单”、食品安全“黑名单”、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环境保护违法行为“黑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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