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位79岁老人炒股病发昏迷 无密码 家属难取救命钱

2015-07-03 07:00:28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刘波


“具结保证书”。

  日前,成都一位79岁的张伯文(化名)大爷因突发心脏病摔伤入院并陷入重度昏迷,但因为所有积蓄约50多万都被老人投进了股市,家人也不知道密码,“救命钱”一直取不出来。

  如今,当事人生命垂危,并已出现意识障碍,自然是办不了委托公证。不过,公证处应其妻子陈佳芬(化名)的申请,出具了一份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具结保证书”,详细写明了她丈夫的病情,并由该份公证书的保证人陈佳芬签字确认。

  然而在证券公司同意为老人办理交易密码更改服务后,又遇上了麻烦——没有银行卡取款密码,即使卖了股票,老人的钱仍旧无法变现。7月2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上了老人开户银行的一位负责人,他表示,按照银行“绿色通道”的相关规定,开户网点已安排人员陪同客户办理相关提取手续。

  证券大厅突发心脏病重度昏迷无法取“救命款”

  6月26日,67岁的陈佳芬焦急万分地走进了四川省成都市蜀都公证处。6月19日中午,她的丈夫张伯文突发心脏病,在证券大厅摔倒后被紧急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为,颅脑损伤、胸部闭合伤,胸、腰椎骨折,同时还被查出患有高血压和慢性阻塞性肺病。

  目前,这位79岁的老人躺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病情危重,已出现意识障碍。面对已经花去的5万余元治疗费用,陈佳芬只得找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因为老两口的积蓄,大约50多万元全都被老伴投进了股市。

  “股票交易密码和绑定的银行卡密码,只有他本人才知道。”陈佳芬带着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分别找到了证券公司和银行开户行,希望取出“救命钱”。得到的答复都是:非本人、无密码,不能取钱,如有委托人代理取钱,必须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申请办理具结保证书证券公司同意更改密码

  “你们家这种情况,肯定是办不了委托公证的,因为当事人都处于昏迷状态。”蜀都公证处公证员建议陈佳芬办理“具结保证书”,这类公证主要是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平时多用于未成年人的父母,为筹集学费或为未成年人治病时,处分其名下房产等财产。

  华西都市报记者看到,在陈佳芬申请的这份公证书上,注明了夫妻二人的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并详细写明了丈夫张伯文的病情。最后特别提到,“因丈夫出现意识障碍,无法提供银行卡密码,也无法办理委托公证,我作为他的监护人,需重新设置上述银行卡密码取出存款,我保证取出存款后,全部用于丈夫的医疗费用及日常生活费用,如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我承担。”该份公证书的保证人其妻陈佳芬,进行了签字确认。

  拿到相关证明材料和这份公证书找到证券公司后,后者给陈佳芬办理了交易密码更改服务。“我们买的那几只股票都在跌,这几天暂时还不敢卖。”陈佳芬话锋一转——没有银行卡取款密码,即使卖了股票,钱也取不出来。

  如果打算提取这笔钱银行为其开辟绿色通道

  于是,陈佳芬再次来到丈夫银行卡的开户行。工作人员告知她:户主因病重导致无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法出具授权书的,法定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可提供医院证明、直系亲属证明、户主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办理。

  7月2日下午,老人开户银行的一位负责人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为满足特殊情况下客户的需求,银行前期根据从客户家属处了解到的信息向其提供了处理意见,网点也已安排工作人员对接此事,“如果客户打算提取这笔钱,银行将按照绿色通道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据蜀都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诸如张伯文老人家这样的“具结保证书”,公证处还是第一次出具。通过特定公证程序解决小额财产领取难的问题,公证处也有专门的“绿色通道”。比如,小额财产是指财产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银行存款、养老金、公积金、住房补贴、保险金、补偿金、基金、股票、债券及其他可以确定具体数额的有价证券等动产,申请人须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办理这类继承可以走简易程序,大大缩短办理时间。

  华西都市报记者王蕾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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