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机动车清洗站管理办法》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五类区域禁设机动车清洗站

2015-09-28 08:19:19来源:成都日报编辑:林霜李霞

  核心提示

  据征求意见稿,以下五类区域禁设机动车清洗站:

  1紧临层为居民住宅的地上房屋;

  2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道路红线控制区域;

  3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核心区、饮用水保护区内;

  4城镇道路、广场、街道游园、消防通道、公园绿地、高压走廊、河道河堤保护区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点位;

  5其他依法禁止的区域。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成都市机动车清洗站管理办法》正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紧临层为居民住宅的地上房屋等五类区域禁设机动车清洗站;室内清洗站专用的洗车区和擦车区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

  选址应避开三类道路交叉口

  五类区域禁设机动车清洗站

  据征求意见稿,机动车清洗站选址应当避开城区主次干道、交通拥挤地段、车流量较大的道路交叉口。明确了以下五类区域禁设机动车清洗站:紧临层为居民住宅的地上房屋;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道路红线控制区域;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核心区、饮用水保护区内;城镇道路、广场、街道游园、消防通道、公园绿地、高压走廊、河道河堤保护区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点位;其他依法禁止的区域。

  同时,对设置标准有了较为严格的规定:机动车清洗站应当划分为洗车区和擦车区,洗车区应当设置截水沟、三级沉淀池及污泥暂储设施;作业区地面、车辆进出口通道应当采用混凝土硬化,作业墙体及清水池立面应当采用防渗漏材料覆盖,室内清洗站专用的洗车区和擦车区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清洗站应该按规定设置全市统一设计的机动车清洗站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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