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任命:
马琳、刘霞为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谢瑞武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胡庆汉的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职务;
许兴国的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何冰的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刘兵为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张俊国为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许兴国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平、胡建萍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庆华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宏、郑红、张佩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龚成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刚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红涛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龚成、杨咏梅、蒋敏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加红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范伟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
郭琳佳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军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庆华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红涛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媛媛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燕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袁晟翔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魏忠、张薇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强的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耿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付琳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