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国税针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税收风险防控事项,运用“互联网+”思维,融合大数据理念,依托“蓉税通”平台,上线试运行纳税遵从风险提示警示系统,及时预警提醒纳税人在登记、申报、缴税、报告等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可能存在或者已经发生的低风险事项,为纳税人贴心打造“移动风险小管家”。
推送提示,让纳税人心中有数。通过静态与动态提示相结合、定性与定量提示相结合、普遍和个性提示相结合的方式,定期通过微信、微博等“蓉税通”子平台向纳税人推送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申报、缴税、发票等业务的数据,有效帮助纳税人正确认知风险,对自身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提前预知并防范。
发布警示,引纳税人自查自纠。提供登记类、申报类、缴款类及综合类“三加一”个性化查询服务,纳税人可以通过“蓉税通”平台快速便捷查询自身基本登记情况、当期申报缴款情况、本年申报缴款情况等。展示逾期办理率,就逾期办理情况进行警示,发布涉税风险“综合报告单”,引导纳税人自我检查、自我纠正。
强化风险,促纳税人深度遵从。涉税风险反复提示和个性化查询服务相结合,不断向纳税人传递风险导向理念,强化纳税人的风险意识,逐渐引导纳税人从被动接受风险向主动预防风险转变,促征纳和谐度与纳税人遵从度不断提升。
温馨提示
关于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提示
为认真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完善税收分类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原有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范围。
一、纳税信用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登录四川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扫描认证。
二、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间不需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四川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2016年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分别适用发票认证的有关规定。
三、纳税人需连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专用设备登录四川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登录方式如下:
(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纳税人端登录四川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如果使用的是金税盘,登录开票软件后点击“帮助”,点击选择“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系统”,点击“确认”;如果使用的是税控盘,登录开票软件后点击“报税处理”,双击选择“发票下载”,点击“网上查询发票地址点击打开”。
(二)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官网(http://www.sc-n-tax.gov.cn/)网上办税服务厅模块中点击“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进行登录;
(三)在IE8浏览器中输入以下网址:http://fpdk.sc-n-tax.gov.cn/,登录四川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成都商报记者 肖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