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大妈比赛晋级却需港澳游 4天除睡觉坐车就是购物

2016-08-30 07:38:03来源:成都商报编辑:王了于遵素

  参加广场舞大赛成功晋级,但继续参加比赛的前提是,必须参加港澳游到香港赞助商的珠宝店领取晋级函,否则就算自动弃权。

  具有诱惑性的是,赴港费用仅需数百元,其余由赞助商提供,且承诺绝不强制消费。

  谁料,刚到深圳,导游便直言不讳称“舞蹈比赛都是幌子,就是旅游购物团。”4天旅游除了睡觉坐车,就是进店购物,每人花费数千至上万元不等。

  当事人:赴港领晋级函变购物游

  7月3日,77岁市民邓女士和队友们在三圣乡刘家大院参加了由香港B&D珠宝和四川省助老爱心公益协会承办的“最炫舞林风之炫舞风采”广场舞大赛。赛后,组委会工作人员王健和龙绪告知舞蹈队晋级,但必须参加港澳之旅到香港B&D珠宝集团领取晋级函,否则自动弃权;并且每人只需缴纳690元(实际缴纳680元),其余由赞助商支付。“签合同前,我们就问了,去商店是不是要买东西。”邓女士说,龙绪回复“你们可以不买嘛”。而在行程介绍单底部及签订的《旅游服务承诺》中,确有“全程无强制自费,无强迫购物”字样。

  7月27日火车抵达深圳,数台大巴上,还有许多来自成都晋级旅游的队伍,近百人。刚刚出发,一名叫王浩的导游上车直言不讳:“比赛都是幌子,你们就是参加的观光购物团。”并开始推销产品。被这句话“打懵”的老人们觉得交钱确实不多,便纷纷选购了数百元商品希望后面行程不用再买,但交了钱不见东西,导游说“回去就给你们”,后径直离开。

  第二天一位张姓女导游带队到B&D珠宝店,车上直言:“这是活动赞助商,你们现在来算是友情消费,随你们,反正都要买。”进店后,价格令人咂舌,老人们打算买300元左右的手链,导游一听,忙说那是银饰,不算,要买彩金的。邓女士问“如果不买呢”,导游回复“不买晚上就不要住店,自己回成都”。邓女士和队友只得购买数千元的吊坠项链等。而当询问工作人员如何领取晋级函时,却得到“不知道是什么”的回复。

  紧接着又去了眼镜店、钟表店、食品店,协议上承诺的妈祖庙等景点都没有去。虽然没有再说必须消费,但不买的话导游全程黑着脸。

  回到成都后,邓女士等纷纷病倒,一位大爷甚至一度病危,住进重症监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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