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斑马线”成都公交出租车该不该带头

2017-07-13 06:40:46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记者:付真卿

  7月8日上午,在成都科华北路与锦绣路交叉路口,一辆出租车过斑马线时没有礼让行人。

  □陈孟勤 王思雨本报记者 付真卿 文/图

  7月10日上午10点过,在成都二环路高笋塘路口,人行绿灯亮起,两位市民正准备走斑马线过马路。这时,一辆黑色轿车右转过来,看见有人过街,轿车减速停车,等行人过完马路后,才重新起步通过。

  成都启动“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行动半个月来,机动车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情况正越来越普遍。但近日也有不少成都市民打进本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斑马线上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尤其是不少公交车和出租车。情况到底如何,记者就此进行了实地蹲点调查。

  记者蹲守6个路口 多数汽车礼让行人

  7月7日至9日,记者选择了成都市区内红星路二段与岳府街交叉路口、东大街与北纱帽街交叉路口、东大街东大路段与汇泉北路交叉路口、万科路与万科北街交叉路口、科华北路与锦绣路交叉路口、玉沙路与太升南路交叉路口等6个路口进行实地蹲守,观察人车在斑马线相遇时,机动车是否礼让行人。

  记者实地蹲守发现,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没有发生一例机动车闯红灯与行人相遇的情况。不过,车辆在右转时不需要看信号灯,最容易与过街行人相遇。一些没有专设左转绿灯的路口,机动车左转时也会与过街的行人相遇。

  记者在这6个路口各蹲守了半小时至1小时。经不完全统计,各个路口总计出现了246次人车相遇的情况,其中机动车主动停车让行有168次。另外有78次机动车没有礼让行人,抢先通过。在6个路口中,东大街与北纱帽街交叉路口、科华北路与锦绣路交叉路口未让行人现象相对突出。前者在半小时内发生人车相遇68次,其中让行43次,未让行25次。后者在半小时内人车相遇78次,其中让行42次,未让行36次。

  没有礼让行人的车辆中,大都是私家车,但也有公交车和出租车。

  公交出租“带坏头”一路口半小时15辆违法

  7月7日11点54分,一辆152路公交车从北纱帽街左转进入东大街,此时东大街上是过街绿灯,有5名行人正在过马路,这辆公交车没有停车,而是从行人面前直接驶过。约2分钟后,一辆车牌为川AT**46的出租车从东大街右转进入北纱帽街,纱帽街斑马线上行人很多,但出租车没有停车,而是不断向前挪动,从人群中挤出了一条路。在这个路口,半小时内有2辆公交车和5辆出租车没有礼让行人。

  7月8日上午,科华北路与锦绣路交叉路口的情况更为严重。这个路口的斑马线没有红绿灯控制,发生人车相遇的情况也最多。10点51分,一辆114路公交车从锦绣路右转,完全没有减速,正准备过马路的2名行人只能止步在斑马线前,等车过后再过街。10点53分,一位老人推着婴儿车过斑马线,一辆车牌为川AT**95的出租车抢先一步,右转穿过斑马线。半小时内,12辆与行人相遇的公交车中有5辆没有让行,16辆出租车中有10辆没有让行。

  “礼让斑马线”需要社会共参与

  记者在现场蹲守时,随机采访了多名行人,他们均表示通过近段时间的整治,成都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情况已大为改观,但仍然存在许多不礼让的情况。“作为成都的城市窗口行业,公交车和出租车应该做表率。”市民罗先生告诉记者。

  自6月25日成都启动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行动以来,交警部门采取了包括设置文明示范路口,加大路面执法,启用“全球眼”监控系统,违法行为抄告等多项举措加强治理力度。但记者发现,除了交警部门外,成都其他一些与交通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却行动甚少。

  6月29日,成都交警开始实施“礼让斑马线”违法抄告,对于违法车辆,除依法处罚外,还将其违法行为抄告至车辆或驾驶人所属单位社区。但是抄告之后,各单位会进一步做出怎样的处理,基本没有下文。7月2日,成都市公交集团公司星辰公司、成都康福德高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滴滴出行三家企业联合发出了“礼让斑马线、出行更温暖”活动的倡议,其他相关企业则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

  短评

  “车让人”是对生命的尊重

  □虫工

  众所周知,斑马线是人类交通文明行为的发明,“礼让斑马线”,这样一个看似平常的动作,实则是对生命的尊重。

  “中国式过马路”已为国人所诟病,说明大家已非常重视马路文明,这本身就是进步的表现。文明交通行为完全为公民所接受,仍需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城市治理者的责任,在于缩小和消除这种差距,使文明行为扩大化、常态化。驾驶员理应对文明和生命充满尊重,而不能简单责怪和抱怨行人,更不能产生“路怒症”。直闯斑马线的车辆,挑战的是文明规范,是典型的漠视生命,理当严惩。

  在交管部门的强力整顿之下,个别司机不得再为所欲为。守法守规,不是守给别人看的,而应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也出于对公共安全的守卫。捍卫法治理念,除了外部约束,也需要自我反省,需要将自律进行到底。不能等到出事了,才唤醒麻木的心灵;也不能等到交管部门整顿了,才知道守法是正道。

  车与人相比较,处于强势地位,因而“车让人”不但是一种文明行为,更是一项法定义务。文明习惯的形成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除了日常的教化外,还必须辅以法律处罚。唯有提升了法治水平,违法者不再心存侥幸而做到心中有戒,文明习惯才会日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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