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车劳顿后凌晨入住酒店,打开房门,却发现床上已经睡着一个半裸男子。
8月14日凌晨,来自南充的李先生和太太入住成都市龙庭大酒店时,就遭遇了这样的尴尬。
事后,酒店承认问题由自身过失所致,已经赔礼道歉并退还房费,但是拒绝了李先生主张的888元精神损失赔偿请求。
对此,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畦淞认为,此事不涉及侵权,房客申请精神损失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深夜惊魂/
取电槽有卡 床上躺着裸男
14日凌晨4点过,来自南充的李先生和太太驱车200余公里,下榻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的龙庭大酒店,“我们办事的地方就在酒店附近,以前也在这里住过”。
然而,当他们拿着8521的房卡打开房门时,却看到房间取电槽里已经插着卡。走进房间一看,床上竟然睡着一个“全身一丝不挂”的裸男。
“我老婆吓得大叫,掉头就跑。”询问前台也是一头雾水,但立刻为他们开了另一房间。
天亮后,李先生得到酒店方的处理:赔礼道歉并全额退回160元房费。
“我老婆被吓得一晚没睡,遇到这种事情也觉得很晦气。”因此,即便房费已被退还,李先生还是向酒店索要888元精神损失赔偿。
酒店回应/
客人已经得利 拒绝赔偿精神损失
14日下午1点半,记者来到龙庭大酒店。“说睡着裸男太过了,只是没穿上衣而已。”前台工作人员说。
随后,酒店客房部经理郑飞在接受采访时,承认酒店确实有错,但房客要求888元红包确实“太过了”。
他告诉记者,由于前台操作失误,没有将夜班值班经理的住房记录录入房态,才导致同一房间开给了两批客人。
“今天早上8点,我已代表酒店向他们道歉,并主动免房费、赠送果盘。”郑飞说,但是没想到李先生仍向我们索要888元红包作为精神损失赔偿。
“只要是人就要犯错,每个酒店都有可能发生这种问题,我们已经免了客人房费,他们并没有损失。”郑飞说,李先生索赔后,前台曾主动提出补偿200元,但是被对方拒绝。
律师建议/
住客没有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权利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到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畦淞。他认为,此事中的酒店房客李先生并没有权利主张精神损失赔偿。
“涉及侵权时,被侵权人才有依据主张精神损失赔偿。在此事中,李先生和太太并没有损失。”夏畦淞解释,酒店一方出于挽回名誉的目的,可以适当给予房客一定的补偿,但这和赔偿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曹菲 实习生 多吉旺姆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