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赛摩狂飙成都二环高架 3人均被判拘役

2017-12-13 05:27:3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顾强

■天府早报记者王小瑾

昨日上午,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4月19日,姜某某、雷某、刘某三人驾驶大功率摩托车在成都二环高架路竞速飙车,严重危及道路通行安全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经庭审,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法庭依法当庭判决:姜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雷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情回顾

追求刺激3辆赛摩开上高架公交车道

4月19日晚上8点,三辆大功率二轮摩托车沿成都静居寺路右转,违禁驶入二环高架快速路,在限速80km/h二环高架快速路上开上公交专用车道,相互追逐,穿插超越,严重超速行驶(最高时速达130km/h以上)。针对这起在城市快速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严重危害道路通行安全的违法行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随即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

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姜某、雷某三人平时均喜欢驾驶大功率摩托车,为追求刺激和驾驶快感,购买大功率摩托车,并经常通过微信群与他人相约前往龙泉山,利用龙泉山道路多弯的特点,体验刺激性“压弯”。4月19日晚,三人相约驾驶摩托车在龙泉山顶玩车“压弯”结束后,往成华区SM广场吃晚饭。三人驾驶摩托车从龙泉山山顶经前山下山、沿成龙大道、娇子立交往二环路方向行驶,在静居寺路右转,违禁驶入二环高架城市快速路,由二环高架路建设北路驶出。5月4日,雷某再次驾驶摩托车“飙车”时受了重伤。

交警提醒

不要为了追求刺激超速行驶等

经过22天的多方侦查和摸排,专案组民警于5月11日将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三人均对当日驾驶摩托车在二环高架城市快速路上为追求刺激,驾驶大功率摩托车严重超速行驶、快速相互追赶,曲折穿行,并严重危及二环高架城市快速路道路通行安全等行为供认不讳。其中,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成都交警提醒,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不要为了追求刺激和驾驶快感,超速行驶、快速相互追赶、曲折穿行。为了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共同构建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