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成都市监察委员会:监督执纪机构占比达80%

2018-01-24 07:52:42来源:成都晚报编辑:覃贻花记者 涂文全

成都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成都市监察委员会

人员

市检察院多个部门80名人员转隶至市监察委员会

市监察委与市纪委合署办公

重点加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管理和审理等部门人员力量

机构

设立25个内设机构(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

纪检监察室14个,监督执纪机构占比达80%

昨日上午,成都召开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成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正式开启新的工作阶段。

加快融合

25个内设机构

监督执纪机构占80%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开后,成都市高度重视,始终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党的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实践,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借鉴先行试点地区工作经验,主动担当作为,细致谋划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蹄疾步稳,高标准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月17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产生成都市首任监察委员会主任,随后召开的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任命了成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相关人员均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记者了解到,改革后,成都市检察院的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处、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等部门80名人员,转隶至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市纪委、监委机关共设立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25个内设机构,其中,纪检监察室14个,监督执纪机构占比达80%,反腐败力量更加集中。

在人员融合上,把检察机关转隶人员与纪委干部混编,重点加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管理和审理等部门人员力量,交叉配置、混合编成,充分发挥转隶人员业务特长和优势,促进转隶人员与纪委人员各取所长、优势互补。

细致谋划

高标准推进国家监察体制

改革试点工作

“此前,为学习先行试点单位做法经验,我们成立了2个考察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分赴杭州市和太原市,通过座谈交流、实地参观等形式,就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学习考察,对机构和人员编制划转、办案场所及管理、改革相关保障工作、制度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深入探讨。”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1月,成都市专题审议通过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改革目标、试点内容、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内容。成立了成都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制定了试点工作安排一览表,明确牵头工作组和具体责任人,倒排时间进度,将工作内容细化到每一天,确保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监委组建挂牌。

记者了解到,市纪委为了切实负起改革试点工作专责,注重加强向省纪委和市委的请示汇报,强化与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检察院等部门的横向沟通协调,细致谋划机构设置、人员转隶、办公场所、制度机制等各方面工作。市纪委主要领导带队前往市检察院,就改革事项面对面沟通对接,听取意见。市纪委相关部门对涉改部门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人员编制、案件线索等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全面核查涉改部门人员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信访反映,听取党风廉政意见,深入细致开展转隶准备工作。

同时,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对涉改部门人员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促进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分层分批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和转隶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通过健全制度机制,修改完善《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审(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工作流程图及常用文书,组织讨论修改《成都市监委留置场所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执纪监督监察工作领导体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及审批程序,进一步抓好留置场所建设与管理,确保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规范安全高效开展。

成都晚报记者 涂文全 (图片由市纪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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