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权”合一的城市管理探索

2018-04-03 10:25:42来源:四川日报编辑:田珊罗之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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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规模和人口增加,保障城市健康运行,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迫在眉睫。2017年1月,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理顺城市管理及执法体制、强化城市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城市执法行为等6个方面的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并明确成都、广元等7个城市作为试点。

  早在2015年,中央编办批准成都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2016年3月,崇州市作为四川省确定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县(市),将涉及城管、规划、建设、国土等9个部门的执法职责和机构整合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运行两年,给当地百姓带来实惠。

  聚焦

  这是一次“常规”的例行检查。3月22日,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进入崇庆南路的一处建筑工地,依照事项清单逐一巡查结束后,通过便携式打印机将《现场勘验笔录》打印出来,被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

  这也是一次“非常规”的例行检查。三个人,一台车,不到一小时就检查完崇庆南路这处偌大的建筑工地,过去几个部门几次执法,现在由综合执法部门一次性行使,提高了效率,也方便了群众。

  3月23日,在崇州召开的全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会上,这种“非常规”的城管例行检查成为关注焦点。

  □本报记者罗之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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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整合行权相对集中效率大幅提升

  在对崇庆南路建筑工地例行检查中,执法人员需要对逾20项事项进行巡查,包含:是否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住建领域16项;是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等水务领域3项;动工前是否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项。

  原本分散在住建、水务、国土、规划等四个部门的,需要动用4台车、12个人、分四批次才能完成的行政监督检查,综合执法部门一次就完成。

  行权相对集中,是城管解决谁来执法的关键,也是我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难点。

  2017年12月1日,历时近两年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后,崇州市正式实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权力事项的相对集中,划转城市管理、住房建设、国土资源等9部门1876项行政权力事项。

  与此同时,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462名执法人员也全部划转至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他们统一制服,配备手持执法记录仪,按照定格、定岗、定责的方式,肩负起属地巡查执法责任。

  “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城管体制改革,我们首先在省级层面取得突破,再向下推行。”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初,在成立四川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处之后,省住建厅将省级层面行政处罚事项全部委托给省城管局实施,完成机构和职能的上层设计。

  目前,这一改革正进入解决县区一级方案制定、机构设置等问题的攻坚阶段,相关市州将采取通报、约谈、督查手段,结合省住建厅月通报制度,共同推进城管执法体制完成“最后一公里”改革。

  相关立法工作也在推进之中,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四川省城市管理条例》已列入今年我省人大立法调研工作,年底将形成调研成果报告,具备立法条件的市州也将同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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