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驾天府大道出车祸 闺蜜讲义气欲冒名顶替被行拘

2018-04-19 14:04:09来源:成都商报编辑:彭焘

17日凌晨0点40分,成都天府大道南段与华阳大道的交叉路口,一辆枣红色小轿车与一辆白色小轿车发生碰撞,无人员伤亡但两车受损。公安民警随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但竟有两名女子均自称是枣红色小轿车的驾驶员。

如此一来,现场的民警也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两位女子同样口吐酒气,两人均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现场民警控制。

在天府新区人民医院,两名坚称肇事车驾驶员的女子进行了血液样本的提取。民警经过结果比对与相关调查得知,两名女子中的杨某某实为枣红色小轿车当天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40.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而另一名李姓女子为何自称肇事车辆驾驶员,甘心顶包获罪呢?民警了解到,李某根本没有驾照。事发前不久,李某正和友人杨某某在同一宴席吃饭,俩人都喝了酒。醉酒微醺时,最是讲义气,在听说杨某回家路上出车祸后,二话不说便打车赶到了现场,信口开河,欲冒名顶替,颇具“侠肝义胆”之风骨。与此同时,当晚参与宴席的另一位男子王某也赶到了现场,采取拒不配合调查的架势,严重影响了现场民警的正常执法。

最后,杨某某被成都市天府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李某向执行公务的民警提供虚假证言,妄图为肇事车辆驾驶员杨某某顶包,谎报案情,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之相关规定,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王某一再对民警无理纠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相关规定,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一起交通事故,三人受到法律惩处。“开车不喝酒,酒后不驾驶!”警方提醒,那些喜欢“敲边鼓”、“帮帮唱”的人,自觉遵纪守法,切勿玩火自焚。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戴佳佳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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