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昨日走进高校服务 应届毕业生有望毕业证户口簿一起拿

2018-04-20 06:14:41来源:成都商报编辑:刘波

  4月19日,四川大学学生咨询人才落户政策。当天,市公安局在高校开展“落户成都,我们共创美好未来”专题活动

  今年4月28日,是成都市首个“蓉漂人才日”。又到一年毕业季,昨日(4月19日),成都市公安局在高校开展以“落户成都,我们共创美好未来”为主题的专题活动,对成都市人才落户新政、毕业生办理流程、落户手续、申领出入境证照和留学生创业、实习签证等便民服务举措进行实地宣传。

  现场,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对于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学校校园内,就可以“一次不跑”落户成都!应往届毕业生持相关手续(身份证、毕业证等),符合条件者(户口不在成都地区内且在市内没有住房者),直接任选一个区域办理落户。

  成都商报记者 颜雪

  实习生 张迪琪

  摄影记者 王勤

  “只跑一次”变“一次不跑”

  为更加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公安深化放管服工作,创新高校毕业生落户新渠道,优化毕业生落户工作流程、简化落户手续,在推行“一窗办结”、“一网办理”、“一站办好”的基础上,再提“只跑一次”优化为“一次不跑”——现场直接填写《入户申请表》,不用再跑公安办证中心,民警直接帮你办好所有入户手续,为全日制应往届大学生落户提供“一次不跑”的上门服务。

  4月19日活动当天,成都市公安局户政、出入境部门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设立了主会场,各区市县公安局在当地高校设立了分会场,全面为各大高校毕业生提供“人才落户”宣传咨询现场服务。

  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户政处处长高颖丽表示:“我们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才落户,在各大院校开展了这次的专项活动,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拿身份证和毕业证,户口不在成都地区内且在市内没有住房者,直接任选一个区办理落户。”通过走进高校的精准服务,积极引导本地毕业生落户成都,建设成都,并在蓉奋斗创业,实现“成都梦想”。

  也就是说,如果是大四应届生,在提交相关资料后,有望在大学毕业拿到毕业证的同时,也拿到新的户口簿。而办理提交流程,在学校内就可以完成,由公安相关部门与学校对接,学生可以选择邮寄寄回或者学校直接发回。这样的“一次不跑”宣传点,近期将在成都多个区域的全日制大学开设,方便应往届毕业生提交资料、落户成都。在未来,成都高校内也将不定期开展宣传。(除简阳、蒲江、邛崃,当地没有全日制大学)

  服务外国留学生 推出“创业签证”

  当天,成都首位“学历落户”的女博士曾栌贤也来到川大,出生在内江,27岁的她渐渐习惯、爱上成都生活:“从2008年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在川大读本硕博,落户后已经又过去半年,也很开心,身边很多亲戚朋友也和我表达了想来成都落户的意愿,包括很多学生路过办公室,都会来咨询我落户问题。”

  为进一步吸引更多外国学生来蓉创新创业,出入境管理局积极回应外国青年人才需求,突破性地推出“创业签证”和“实习签证”,为我国高校毕业的外国留学生来蓉创新创业以及外国高校学生来蓉开展实习活动提供便利。

  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境外人员管理科科长朱科说:“本来在我国大学留学的外国学生完成学业后是需要离开中国的,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国人才来蓉创新创业,我们推出了‘创业签证’让他们可以留在成都工作生活。”

  此前商报报道,成都首位获得创业签证的是美国留学生从云,从云觉得:“我感到非常自由,拿了签证后可以合法地做生意还可以发展自己的生活。成都最吸引我的就是成都人,每次交流都会给我带来收获,所以我留了下来。”

  盘点

  办理落户成都相关政策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可凭毕业证直接按照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或单位集体户或区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落户;

  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非本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区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高层次人才

  非本市户籍人员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及博士后人员,可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技能人才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

  蓉城人才绿卡取得者

  取得“蓉城人才绿卡”非本市户籍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国企招录人才

  中央、本省级在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权限调动、招录(聘)到在蓉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人员,由省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认证,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办理本人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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