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市环境质量公报出炉:空气优良天数235天

2018-05-20 06:41:48来源:成都商报编辑:刘波

  去年成都的环境质量如何?昨日,成都市环保局发布的《2017年成都市环境质量公报》显示,2017年,我市整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5天,同比增加21天,达标天数比例64.9%;主要污染物PM10和PM2.5同比分别下降16.2%、11.1%,如期实现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超额完成了“大气十条”任务。锦江黄龙溪断面由上年的劣Ⅴ类改善为Ⅴ类,自2011年总磷纳入监测评价以来首次消除劣Ⅴ类,提前达到2020年水质考核目标。

  全年达标天数为235天 PM2.5同比下降11.1%

  总体来看,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全面下降。全年达标天数为235天,同比增加21天,达标天数比例64.9%,同比上升6.4个百分点。其中,全年空气质量35天优,同比增加8天;200天良,同比增加13天。

  在空气主要污染物方面,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值为56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0.60倍,同比下降11.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值8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0.26倍,同比下降16.2%。

  此外,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值为11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标准,同比下降21.4%;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值53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0.33倍,同比下降1.9%。按综合指数计,成都在全国74个城市中排名第54位,同比排名上升2位。

  地表水水质持续改善

  县级以上饮用水源100%达标

  2017年,全市地表水水质持续改善,地表水监测断面氨氮年均浓度值为0.73毫克/升,总磷年均浓度值为0.15毫克/升,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值为12.74毫克/升,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18.61%、18.07%和14.02%。主要污染物指标年均浓度明显降低,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9.5%。三个出境断面中,锦江黄龙溪断面由上年的劣Ⅴ类改善为Ⅴ类,自2011年总磷纳入监测评价以来首次消除劣Ⅴ类,提前达到2020年水质考核目标;金马河岳店子断面水质由上年的Ⅳ类改善为Ⅲ类,提前达到2020年水质考核目标;沱江宏缘断面水质由上年的Ⅴ类改善为Ⅳ类。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全市主城区、县城、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86.5%、69%。

  2017年成都市政府所在地3个在用饮用水水源地(水五厂、水六厂、水七厂)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成都市区(市)县24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国控土壤监测目标任务

  《公报》指出,去年我市出台《成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2017年成都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清理并确定我市省控土壤污染重点监控企业86个、市控土壤污染重点监控企业255个;清理出再生利用行业的企业共计164家,集散地9个;核定和设置成都市117个国控土壤监测点位,并圆满完成原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下达的2017年国控土壤监测目标任务;完成《成都市土壤污染详查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完成成都市100个重点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调查、10个涉重金属关闭企业遗留场地土壤调查与评估;完成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成都市辖区内的2998个点位核实工作;初步建立成都市污染地块名录信息数据库以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行政刑事处罚案件大幅上涨

  8家机动车环检机构被罚260万

  2017年全市行政处罚3415件,处罚金额2.016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处罚件数上涨260.6%,处罚金额上涨457.59%,按日连续处罚29件,上涨520.83%;查封扣押68件,上涨83.82%;停产限产47件,上涨57.58%;行政拘留194件,上涨190.55%;刑事犯罪移送24件,上涨275.76%。

  2017年,我市成立“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并在全国率先落实强制I/M制度,要求初检不合格车辆必须在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直至复检合格;制定并实施《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加大处罚力度,全年对8家环检机构进行了停线、停站处罚,并处罚款260万元。

  同时,还制定了《成都市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气检测业务监管实施办法》,并于2018年开始实施。

  成都商报记者 李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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