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奢侈消费,某银行员工唐立黎从所在营业部偷偷取走上百万存款,大肆挥霍(本报曾做报道)。昨日,成都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唐立黎痛悔不已。 昨日上午10时许,23岁的唐立黎被法警带入法庭。唐长相清秀,皮肤白皙,披肩长发扎成一条马尾辫。由于唐立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照相关规定,法院决定对此案进行简易审理。公诉人指控,唐立黎从2003年8月发现银行管理漏洞后,采用非法手段,先后将108万余元存款取走,为自己购置大量奢侈品,还送给男友一辆奥迪A4。唐是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财产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整个庭审中,唐立黎显得很沉默,对公诉人的指控没有否认。唐的辩护人称,唐的行为不构成贪污罪,应定为职务侵占罪,唐是银行聘请的临时工,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该银行已改制为股份制银行,不再具有国有身份。唐在银行内部调查时即主动交代了问题,已构成自首;案发后又迅速退还赃款,减轻了损失,应从宽处理。 公诉人答辩认为,唐从事的是公务性活动,行使的是银行赋予的职权,应当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上午10时45分,唐立黎向法庭做最后陈述,她微微战栗,声音异常低,她说自己非常惭愧,深感对不起单位,对不起领导的培养,更对不起家人,说到此处时她声音哽咽。 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