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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对全市408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审核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3-31 17:02:58)  来源:成都晚报
    近日召开的我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会公布了我市清理行政审批的依据和原则,并要求我市各部门对本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进行合并,提出拟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于4月3日前送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408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审核,提出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向社会公布,作为各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依据。

  据悉,我市清理行政审批的依据为三项:《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设定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扩大区(市)县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具体原则包括国务院和省政府明令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如市工商局实施的“广告经营资格审批”,市文化局实施的“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市质监局实施的“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等事项;国务院明确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划入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另行规范,如市财政局实施的“财政贴息项目审批”,市水务局实施的“组建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审批”、“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市教育局、质监局、农委实施的“对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的认定”,市广电局实施的“群众参与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的审批”等;凡最终批准权在国家或省级部门,我市部门仅办理初审的,要作为行政机关内部日常工作事项办理,不再列入此次保留的市级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区(市)县政府部门实施的,下放区(市)县实施;省政府规定应当转变工作方式的,作为行政机关日常监督管理措施实施,不再列入此次保留的市级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我市目前没有此项内容,但国家没有取消的事项,需暂时搁置,挂起来,不再列入此次保留的市级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记者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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