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环境违法实施"零容忍" 让从严监管成为"新常态"

2016-11-24 06:36:12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记者:刘宇男

——对话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于会文

□本报记者 刘宇男

最近环保部门频出重拳,大力推进环保大检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11月23日,记者对话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于会文,解读“百日攻坚行动”带来的四川环境监管“格局之变”。

问:为何开展环保大检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要达到什么效果、解决哪些问题?

于会文:环境执法是环保部门最重要、最强硬的手段之一,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抓手。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就要进一步用好、用足这个手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以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配套办法,坚持重典治乱、铁腕执法。这也是我们贯彻落实省委“绿色发展决定”,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关键举措。

之所以叫“百日攻坚行动”,就是要给出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改变执法手段偏软、偏弱现状,探索实施新的思路办法来攻坚克难。首先我们希望通过攻坚行动,着力解决一批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形成严打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二是督促有环保工作职能职责的部门一起行动,形成打击合力,倒逼地方政府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三是坚决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唤醒、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监管。四是通过执法“大练兵”,切实提高环境监管执法队伍的单兵作战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问:通过“百日攻坚行动”,我省环境监管执法在思路手段、战略战术上会有何转变?

于会文:“攻坚行动”就得有新招数、新办法,总体战略是做到从严环境监管、从严整改问题、从严传导压力、从严执纪问责。

要实现这一战略,首先在战术上要“精准施策”。通过夯实属地责任,瞄准偷排偷放等四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要时间段精确打击,采取突查、暗查、交叉检查、联动执法等方式,用好用足在线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其次是强化省级督查,精准传导压力。环境监管要实现从“督企”向“督政、督企并举”转变。我们既要全面督,又要“点对点”督。对处罚力度不大、法律手段应用较差的地区,直接给当地政府“罚点球”。同时,抓典型警示和公开约谈,让执法不力、环境质量恶化的地区“红红脸”“出出汗”。

再就是对标突出问题,实施精准整改和精准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明确目标和时限,挂图作战打“歼灭战”;对老百姓反映强烈、久拖不改的“硬骨头”,省级执法部门直接到现场执法打“攻坚战”。严格追责,坚持“一案双查”,尤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政干预执法等行为,坚决移交追责。

最后要强调“阳光执法”,环境监管执法必须从“锦衣夜行”转变为“公开透明”。这次攻坚行动,执法、督查、约谈都要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深入推进,媒体参与监督,增大社会认同度、增强威慑力,倒逼环境监管对象主动守法。

问:如何确保“百日攻坚行动”不是“一阵风”,让“四个从严”成为新常态?

于会文:“百日攻坚行动”是我省全面强化环保执法工作的新起点、新号角,将开启从严环境监管执法的新征程。面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艰巨任务和复杂形势,国家和省上都对强化环境执法提出明确要求,就是“零容忍”!环保要大执法、大检查,全面落实“四个从严”,所以从严监管执法只有“进行时”,没有结束日,永远在路上。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持续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加码”,让《环境保护法》始终保持“铁齿铜牙”。要全面梳理总结攻坚行动中应用有效的手段办法、思路经验,形成常态化运用的机制成果,包括从监管的思路、方式、手段、过程、对象以及如何推动公众参与监督等不同视角,总结提炼长期运用的机制办法,把攻坚行动变为常态工作,确保长期高压震慑效力,推动我省环境监管新格局形成,推进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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