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年治理,旺苍县母家沟小流域土壤侵蚀量减少六成以上。省水土保持局供图
本报制图/朱濉
2030年前治理面积7.82万平方公里,城市纳入治理范围,农村贫困户将受益
近日,《四川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正式发布,提出2030年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2万平方公里,相当于5.3个成都市大小。
这是一份四川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蓝图”,也是向水土流失宣战的“发令枪”。
四川是我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区之一。根据2013年发布的全国第一次水土保持公告,四川全省共有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面积121042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4.90%。其中,水蚀面积114420平方公里。
1998年以来,我省陆续启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坡耕地改造等水土保持工程。至2014年底,全省累计投入资金达364.56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万多平方公里,每年减少土壤侵蚀量2.53亿吨。《规划》与以往的治理思路和措施有哪些不同?
□本报记者 王成栋
解读
纳入用地审批
城市也要防“流失”
1月10日,成都市主城区河道岁修清淤全面启动。
成都市水务局河道管理处处长谢振川发现,主城区主要河道的部分淤积物来自城市内部,“主要是道路等建设项目,雨水一冲刷,就排进来了。”城市内部的水土流失应引起警觉,“毕竟它的背后是绿地面积、项目防护措施等,关系到人居环境的好坏。”
谢振川的关切在《规划》里体现出来了:城市也将成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主战场。今后,盆地北部和中部及盆地丘区等主要城市分布区,工程建设必须保证保存和利用地表土。有条件的地区应做到封闭施工、渣土遮盖运输。河网地区应防止水系紊乱和河道淤积。控制地面硬化面积,综合利用地表径流。
防治措施:在城市内部,将水土保持纳入建设用地审批参照系。结合绿线管制制度,确保城区内的绿地和植被面积,严格限制陡坡施工,禁止各城区的湖泊、水塘填埋。
省水利厅副厅长李勇蔺介绍,为确保城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我省将建立健全省、市、县的水土保持数据库体系,构建业务服务和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强化城市内部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