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用钱”也要讲效率

2017-01-19 06:05:29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记者:张守帅

□本报记者 张守帅

政府加大力度购买公共服务,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省人大代表、成都市律师协会会长阳运逵有时也会接到提供法律服务的邀请,不过他却显得为难。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要经过公开招标,程序颇为烦琐。”他说,招标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作用显著,但“低价者得”却值得商榷,“价格低了能否带来好的服务?是不是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这么做?”

省人大代表、西华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院长何明星也谈到一次招标采购经历,“我们要做图像处理,结果采购回的电脑2000多元,性能根本达不到。”

规范采购行为,有利于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但不能忽视效率。记者发现,省两会期间,许多代表、委员围绕完善招标采购制度提出建议,核心点就在于推进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效率,提升采购满意度。

四川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大行“破冰”之举,代表委员们由此满怀期待。

省人大代表、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许晓光,就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提过不少建议。去年,国家调整政策,对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政策上迈出一大步,这还不够。”许晓光说,目前是对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及聘用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的劳务费不设封顶,“研究者本人不在此列”。

分析原因,他认为是思想不够解放。“通常认为,研究者是在上班时间完成科研,已经支付了报酬,实际上不加班怎么出得了成果?”他说,如何对待科研人员的劳动,政府部门应该出台配套政策。

“科研是否出成果与承担者的脑力投入有巨大关系,而这种人力或脑力投入在现行科研项目成本中根本没有计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科研人员头脑的价值未能体现。”省人大代表、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曹亚建议,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从而对科研人员形成更加有效正向的激励。

看起来,代表委员谈的都是怎么“花钱”的“小话题”,把脉的却是如何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如何更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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