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3月起实施 农房不再想怎么建就怎么建

2017-03-07 08:04:40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邓强罗之飏

  两个重点

  弥补“三无”农房监管空白加强大面积农房建设管理力度

  目前,我省农户自建住房比例超过70%。这部分农房靠农户自筹资金、自主修建和自行管理,全过程几乎无选址安全论证、地勘和机构设计,无规范施工图纸,更无书面施工合同、过程监管和质量验收。“三无”农房成为我省农房安全最大的“短板”。

  “主要是没有强制性法律法规。”省住建厅村镇处透露,质量安全和抗震设计未纳入规范性强制性管理,导致散户自建农房“轻者遇灾损坏,重者遇灾就倒”。

  《办法》生效后,合江县榕右乡长乐村村民李双全成为新规首批受益者之一。

  因老宅基地靠山,雨季易遇泥石流灾害,李双全原本打算将新房建在不远处的自家农用地里。报乡镇府初审后,县住建规划主管部门在地勘时发现,此处地下水埋藏较浅,天然地基持力层不够稳固,不适宜作为建造住房。在住建部门指导下,李双全重新选择了一处农用地建房,并领取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农房选址进行安全性评估,在源头上杜绝随意选址,是防御自然灾害的有效途径。”合江县住建局办公室蒋俊峰表示,榕右乡夏季地灾多发,为保障农房安全,当地住建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设计了18套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图和施工图供建房村民免费选用。

  新的农房管理办法不仅对农房选址和勘察提出要求,还对新建、改建3层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农房专门进行规范,而且将范围进一步扩大,要求跨度达6米或以上农房也必须申报,并由建筑企业承担施工,“这意味着,我省城郊和乡村旅游景区大量农家乐用房也需要勘察设计,由建筑企业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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