躬身力行 四川依法治蜀步履铿锵

2017-05-19 07:05:25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邓强

四川路径

抓住“关键少数”,夯实基层基础,法治建设“抓两头”特色鲜明

法之贵,在于行。如何行?必须要有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他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厉”在首先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四川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落实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作出16条刚性规定,依纪依法规范权力运行。

除了“紧箍咒”,还有“必修课”。从2013年以来,会前学法成为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必修课”,这一“课”已覆盖全省三级政府。

我省各级党政及相关部门普遍建立常委会、常务会、党委(党组)会会前学法制度,邀请专家学者或领导干部举办数百场中心组学法专题报告。五年来,全省累计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12万余场次,累计组织县(处)级以上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20万余人次。

“其身正,不令而行”。在推进法治建设中,领导干部既挂帅又出征。在选人用人的天平上,不断加重法治“砝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决不让那些无视党纪国法的人有活动的空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的带动作用越来越明显。

法治根基在全民守法,守法的前提是知法懂法。

厉行法治抓基础,普法先行。四川把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这“七进”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载体,编制了《三年行动纲要》,对“每一进”都分年度确立任务、提出要求,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围绕“普什么法、谁来普法、怎样普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写普法教材,民族地区还编写了“双语”教材和读物。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专门实施意见,强化执法机关普法责任;组建法律宣讲团、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小分队等,深入开展“以案说法”“现身说法”,让每一“进”都有人送法、讲法、释法,使群众受到法律的浸润和感染。

基层是依法治省的落脚点。厉行法治抓基层,四川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分别对县、乡、村等9个方面明确了创建要求。

作为起步之年,今年主要抓了村(社区)创建,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

“遵纪守法好,主持正义讲公道,为人做事遵规法,损害他人理不饶。”在乐山市五通桥区金山镇石燕子村,村规民约顺口溜广为流传。

2014年以来,全省各地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为载体,推进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带动和推进法治建设。一些地方以村规民约为抓手,由村“两委”牵头,引导群众自主依法起草、讨论、表决建立规章制度,有问题大家都自觉以此协调解决,逐步形成了依法立约、以约治村、民主管理的基层治理良序。

着力抓好“关键少数”和基层基础这两头,法治建设形成四川特色路径,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在四川逐渐成为广大群众的共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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