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炒股时代终结? 证监会称系误读 股民松口气

2017-06-29 05:28:5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顾强记者:冷宏伟

■天府早报记者 冷宏伟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有人说:“7月1日以后,一些新股民可能没法开户炒股了。”还有人说:“部分评级偏低的投资者,在7月1日之后可能会被从股市‘劝退’!”市场上传闻称:“中国股市正在去散户化,全民炒股时代即将终结。”真的是这样吗?对此,证监会网站昨日发布消息,在回应中小投资者能否自由买卖股票时称:“《办法》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而是让合适的投资者购买适当的产品。”

新规

投资者和产品都将分为五类

继去年12月12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后,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向多家券商发布了《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细化相关规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应当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适当性相匹配。

根据文件,投资者将被分级。普通投资者被划分为五类: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证券产品也被从低到高划分为五类: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得分20分以下,为保守型投资者,可进行低风险投资。得分20分—36分,为谨慎型投资者,可进行中低风险投资。得分37分—53分,为稳健型投资者,可进行中等风险投资,可购买A股股票。得分54分—82分,为积极型投资者,可进行中高风险投资,可购买港股通股票。得分83分以上,为激进型投资者,可进行高风险投资。

A股股票、B股股票、AA级别信用债、创新层挂牌公司股票被划入“中风险”等级产品,只适合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投资者。也就是说,在问卷测试时被评价为保守型、谨慎型的投资者,理论上就不能投资中等风险的“A股、B股”了。

《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已进入倒计时。

解读

“全民炒股时代终结”是误读

随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的实施,这意味人人都能炒股的时代要结束了吗?

对此,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赵敏表示,这些观点是误读。“过去投资者参与市场买卖交易是有制度安排的,新规实施后,规则和过去的交易制度是有衔接,在实施的时候会有相应安排,不会一刀切,会有区别对待。当前投资者可以买股票,新规后仍然可以买卖股票,投资交易不会受到限制。对于新开户的投资者,机构依然会了解投资者基本情况,对于风险低的投资者,仍然可以交易股票。”

据赵敏介绍,投资者适当性从2007年开始陆续在基金销售、创业板、股指期货等领域实施,核心就是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规范的是证券机构的行为,需要对投资者风险偏好等进行分类,将产品分级,由机构进行匹配。在这过程中,机构有义务,投资者也有义务,需给机构提供真实的资料,以便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判断。

影响

保护散户对中小投资者是利好

对于《办法》实施后的影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称,《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各环节的标准和底线,目的是让投资者能够买到与之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经过特别的风险警示程序后,经营机构仍然可以向其销售产品,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权利不受影响,可见《办法》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而是让合适的投资者购买适当的产品。

有券商人士表示,一方面,该办法实施“新老划断”,并不影响原先的投资者;对于新开业务的投资者,如若“跨级购买”,可签署不适当警示书,即书面签署知晓风险的文件,同时需要“双录(录音录像)”;另一方面,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并无次数限制,投资者可多次尝试以“做”到合格。

中金公司党委书记杨新平在做客《央视财经评论》时表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中小投资者是利好,此次的新规明确了经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实际上是把有限的资源向投资者倾斜。此次规则把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对专业投资者就不需要揭示过多风险,而普通投资者,机构就需要帮助投资者分析风险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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