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厅长胡云:河长制推行半年河湖管理有了4大变化

2017-08-01 08:59:52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邓强王成栋

今年3月,南充市顺庆区华凤街道开始实施“河长制”,成立了“西河治理志愿者服务队”,负责辖区14公里的南充西河清洁和巡查。图为7月9日,志愿者们打捞河中漂浮物和清理河边的垃圾。 本报记者 李向雨 摄

对话

四川素有“千河之省”的美誉,如何守护一江清水是各级政府面临的“生态大考”之一。

根据此前省委省政府要求,年底前,我省将全面落实河长制。河长制将通过哪些措施强化河湖管理与保护?近日,记者专访了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胡云。

□本报记者 王成栋

进展:初步建立四级河长管理体系

记者:四川推行河长制已有半年时间,进展情况如何?

胡云:截至6月底,全省共设立各级河长6.28万余名,其中省、市、县、乡四级河(段)长1.95万余名,覆盖河段(湖库)1万余条(个),基本实现全省河流湖泊的全覆盖。而且这些河(段)长都是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来担任,总体而言,四川已经初步建立了党政领导挂帅的省、市、县、乡级四级河长管理体系。

在各级河(段)长履职的同时,川内大部分地区已经明确了河湖保护管理的年度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四张清单”。这意味着,今后四川河流管理保护上,将更有针对性。

变化:党政领导任河长解决“九龙治水”

记者:为什么要由党政领导去担任河长?这样做能给河湖保护和治理带来什么?

胡云:这与过去的教训有关。由于河湖保护与治理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这些部门互不统属,很容易形成“九龙治水”的局面。

河长制的奥妙在于,它是一种机制,并不取代原有部门职责,但却能做到各部门各司其职。这是因为,在河长制实施之后,由各级党政领导出任河长,全面落实河湖保护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政领导发挥牵头揽总、统筹协调的作用,按照要求亲力亲为巡河督导,承担治理保护责任。这样,河湖保护的压力就可最大限度地传导,责任可最大限度地压实。

目前来看,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主要为河湖保护管理带来以下4个变化。

首先,它解决了“九龙治水”的难题。由地方党政负责人任河长,具有权威性,利于统筹协调、集中力量。

其次,提供了落实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具体制度。目前,四川已初步建立了与各级河(段)长相对应的监督考核制度。

再者,明确政府与社会共治的水治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河长制引入信息公开、监督举报制度,任何人都可以监督河长履职情况。

最后,“党政双责”,特别是要求党委负责人对当地河湖环境负总责,使得决策的权力与责任更为平衡,也有利于把党的领导优势发挥到河湖治理中来。

举个例子,四川明确了省级十大河流,分别是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青衣江、长江(金沙江)、安宁河、沱江、岷江、大渡河,它们是四川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硬骨头”,也是关键和重点。如今,这10条河流的省级河长,均由副省级领导担任。这样,涉及到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关系协调就会更顺畅,在全流域治理上也能做到更加统筹兼顾。

举措:考核问责激励制度基本形成

记者:您刚才提到传导压力。那么,在河长的考核领域,四川有哪些举措?

胡云:今年初以来,省级层面相继制定印发了一系列与河长制相关的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省级考核、问责、激励制度已基本形成,省级层面的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规则也基本建立。

此外,市县两级政府也根据本地的特点,做了一些尝试和试点。截至6月底,全省建立工作督察制度的县(市、区)有105个,建立考核问责制度的80个,建立激励机制的60个。

可以这么说,目前,四川覆盖各级有关部门、区域、流域的考核督察制度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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