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绿水青山 要“舞”好用人指挥棒

2017-08-21 06:27:21来源:四川日报编辑:刘波

  我省将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直接挂钩

  近日,我省率先在全国出台《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体现和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暂行规定》,明确组织人事部门要将相关干部选拔任用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直接挂钩。《规定》出台的背后有何深意?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本报记者 林凌

  强化打造绿水青山的用人指挥棒

  “《规定》的出台经历了很长时间的酝酿,既是改革的需要,更是实践的需要。”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开门见山地说。

  该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好绿水青山,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坚定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大部署。如何确保中央和省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对于组织部门来说,就是要充分发挥组织工作的职能作用,通过有效的培训导向、考核导向、用人导向,引导和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

  在此之前,干部选拔任用中综合参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落实情况的做法散见于多个文件规定中。能不能将之集中并根据当前工作需要进行拓展创新,从而形成一个单独的专项文件?省委组织部将此事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改革专项列入议程。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党政同责”有关要求,在规定的起草制定过程中,省委组织部在系统梳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基础上,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及组织工作职能,征求多方意见建议,提出在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涉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干部时,把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参考,纳入干部工作调研、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巩固良好政治生态需要选贤任能,打造绿水青山同样需要‘舞’好用人指挥棒。”该负责人说。

  提升组织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质量水平

  “组织部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仅体现在选人用人上。”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后,省委组织部把服务聚焦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纳入全省组织工作总体布局,在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之上专门制发了《关于组织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从责任担当、教育培训、干部选拔、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方面,提出了组织工作服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5条保障性措施。“这次出台的《规定》就是对《实施意见》中干部选拔的一个细化和补充。”该负责人说。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着力提升各级干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水平,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健全完善全面体现绿色发展理念的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从严要求坚决查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以教育培训为例,《实施意见》明确了要将环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内容,以考促学、提升能力。在考核评价方面,将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资源禀赋建立差异化考核评价指标,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考核权重;把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纳入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充分运用到班子配备、干部选任、换届考察、评先评优等工作之中。

  为确保抓牢抓实各方面工作,省委组织部指定了牵头部领导并落实到相关处室,以此示范带动市县两级。“加大力度、查漏补缺,不断提升组织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质量水平。”该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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