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凉山彝区鏖战深贫有“锦囊妙计”

2018-01-16 07:14:04来源:四川日报编辑:顾强

  攻坚

  小凉山彝区包括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2017年底,这里的贫困发生率为8.45%,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倍多。自然条件恶劣,人才队伍缺乏,大操大办、高额礼金等陈规陋习,都是挡在小凉山彝区脱贫路上的“拦路虎”。

  瞄准短板,小凉山彝区不断创新举措,“捧”出一个个锦囊妙计,助力啃下深度贫困“硬骨头”。

  □本报记者 侯冲

  难题A

  因病、因残致贫率高“一人失能、全家致贫”现象突出

  马边县荍坝乡双河村贫困户周林双目失明,为照顾父亲,女儿周前梅只能参加一些村里的公益性岗位,月收入仅四五百元,脱贫是这个两口之家的奢望。

  类似的情况在双河村并不少见,双河村第一书记狄依宁介绍,该村共有40人因病、因残致贫,占全村贫困人口的37%。

  而在整个小凉山彝区,因病、因残致贫率为37.68%。

  “一人完全或部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需要1至2名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专门照顾”,乐山市扶贫移民局工作人员左江川分析,家庭成员失能失劳,导致有效劳动力被束缚,这是部分家庭长期贫困的“穷根”。

  一边是因病、因残致贫,一边是为照顾失能人员,有效劳动力无法就业,小凉山彝区不少家庭就这样陷入了“困境”。

  锦囊

  探索“居家救助+集中供养”模式,解放有效劳动力

  周林一家却走出了困境。去年初,周前梅将父亲安置到叔叔家,由婶婶贺光菊负责照顾起居,每月贺光菊可以领到340元民政补贴。少了后顾之忧的周前梅到浙江打工,每月收入三四千元,加上家里退耕还林等补助,周林一家去年顺利脱贫。

  针对“一人失能、全家致贫”现象,小凉山彝区探索出“居家救助+集中供养”的模式,把贫困家庭中的失能失劳人员“剥离”出来,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照顾,让其他家庭成员安心就业创业。

  居家救助是指政府委托他人照护受助对象;集中供养是指利用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等收住和照护受助对象。居家救助帮扶标准是每月380元,集中供养帮扶标准每月400元,均由民政部门替贫困户支付。

  乐山市扶贫移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居家救助+集中供养”以来,小凉山彝区共帮扶失能半失能人员1164名,解放劳动力683人并实现正常就业,人均每月增收1400余元。

  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王思铁表示,国家定义的深度贫困,除地区外,还包括因病致贫人群,以及年龄大、多病的贫困老人,“居家救助+集中供养”这种模式,为因灾、因病致贫家庭,提供了脱贫致富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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