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局发布消费维权案例 为市民支招避消费雷区

2018-03-12 06:12:37来源:成都商报编辑:陈乐

说好“做一项送三项,一共三百元”,美容师一边美容一边向胡女士推荐促销套餐,未经本人同意,往胡女士脸上涂抹补水套装,最后美容费用共计17300元,胡女士为了先脱身,无奈之下支付了美容款……

你是否也曾遭遇过胡女士的无奈,“3·15”即将到来,昨日成都市工商局发布了去年消费维权的五大典型案例,警示不法商家,也为广大市民支招,消费时避开雷区。

案例一:网购服务

由于网络购物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大多都处于异地,导致买卖双方不能及时沟通、向行政部门举证也受一定限制,因此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一定的困难。

西安消费者吴先生于2016年年底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了崇州市某家具厂生产的五扇木门,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到五个月,吴先生所购买的木门就出现了严重褪色。吴先生联系到该厂家要求退货被拒绝,于是吴先生拨打了12315热线向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投诉。

由于是跨省网购纠纷,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接诉后立即与吴先生和厂家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通过执法人员的调解,消费者与厂家达成了协议,由厂家赔偿吴先生五千元。

案例二:房屋装修

近年来,装修装饰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公司规模、法律意识、服务质量等参差不齐,于是引发出装修装饰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装修、随意更改合同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藤女士委托青羊区某装修公司进行房屋装修,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该公司支付了首批工程款,同时约定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由藤女士将尾款一次性支付给装修公司。但在今年一月,装修公司突然变卦,要求藤女士立即支付尾款,否则就停工。藤女士与装修公司协商未果,便向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诉后,立即开展调查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执法人员指出装修公司存在的问题,装修公司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就随意停工的行为向藤女士进行了道歉。

案例三:“会销”

如今,少数经营者通过“会销”等手段,打着“包治百病”、“长命百岁”等口号,向老年消费者推销各式各样的保健品和保健器具,此类保健品和保健器具不仅没有任何功效,还给老年消费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彭州市天彭市管所经过近一个月的摸底排查,发现辖区内有较大规模的“会销”场所,在掌握了“会销”讲课时间、讲课形式、销售方式等规律后,天彭所进行了周密安排。

通过两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发现6个“会销”窝点均存在涉嫌虚假宣传或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主要违法事实是通过播放视频的形式宣称其销售的保健食品能治疗多种疾病。经进一步调查,其中一个涉嫌违法当事人非法营业额高达19.872万元,执法人员对涉案的相关物品依法进行了扣押并退还老年人购货款。

案例四:美容美发

虚假宣传是美容美发服务投诉重中之重,但由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与经营者主要是通过口头约定来确定服务范围和内容,因此在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在举证上会有一定困难。

8月23日,消费者胡女士向简阳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简阳某美容院“做一项送三项,一共三百元”,胡女士进店美容时,美容师边美容边向胡女士推荐促销套餐,并在未得到胡女士的许可下,往胡女士脸上涂抹补水套装,最后美容费用共计17300元。胡女士为了先脱身,在无奈之下支付了美容款。

接诉后,简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安排人员到美容院进行现场调查,在确认投诉事实后,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进行了法制宣传,并指出商家涉嫌误导消费的问题,美容院经营者立即退还了胡女士的相关美容费用。

案例五:买车

2017年共受理汽车类投诉5285件,居商品类投诉之首,在需求量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少数汽车经销商为了牟取更多经济利益,出现了强制搭售保险、装潢、收取续保押金等非法行为,单方面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

武侯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于2017年10月12日接到消费者喻先生投诉,称其2016年在某4S店购买车辆,按照双方当时约定缴纳了3000元续保押金,待来年在4S店购买保险后,便退还续保押金。喻先生于2017年到该4S店购买了保险,但4S店未按约定退还其续保押金。

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诉后,立即安排簇锦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过现场调查以及查看收据票证,确认喻先生所述属实。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4S店履行约定,退还喻先生续保押金。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 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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