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016年2月1日,对中国司法来说,这一天可以载入史册。
今天法院的判决是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和精神。当前平反很多冤假错案,他们有一些特点,死者归来,或者是真凶出现,而本案不具备这两点。同时,由最高检向最高法直接向最高法抗诉也非常罕见。无论是从程序上、还是证据上,这个案件都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应该载入史册。
镜 头
“立即释放”
海南高院副院长鞠躬致歉
“陈满无罪,立即释放。”昨日上午10时许,海南省海口市美兰监狱,浙江省高院对陈满杀人纵火案再审案件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陈满无罪。
截至释放前,陈满已经被羁押23年零1个月,他被称为“活着的聂树斌”。23年来,陈满和家人不停喊冤,2015年,最高检罕见向最高法提出抗诉,此案进入再审,直到宣布陈满无罪。
宣判现场,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傅勤代表海南高院向陈满鞠了一躬,表示道歉,陈满接受了他的致歉,并连说“不用,不用!”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实习记者 罗思章 摄影 王勤
洗冤之路
海南命案
1992年12月25日傍晚,海口发生一起命案。一男子身受多处锐器伤害,颈动脉被割断,失血过多休克死亡。凶手将厨房里的煤气罐搬至卧室门口点燃,室内大多家具被焚毁,死者遗体严重烧损。后经勘察,死者是四川人钟作宽。
判处死缓
1994年11月,海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认定,陈满将钟作宽杀害并焚尸灭迹,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判处死缓。
维持原判
海口检察院认为判决过轻,提起抗诉。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三大疑点
2013年11月20日,国内知名律师伍雷(李金星)、王万琼、陈建刚等人倡议发起“‘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陈满案被列为首个关注的案件。陈满存在3大疑点:作案时间蹊跷;作案动机模糊;作案证据灭失。其中,物证是本案的一大“硬伤”。
指令重审
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当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浙江省高院对陈满故意杀人、放火一案进行再审。
无罪释放
今年2月1日上午10时许,浙江省高院对陈满杀人纵火案再审案件进行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陈满无罪。截至释放前,陈满已经被羁押23年零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