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两男子被戴枷锁"游街" 医院称是"行为艺术"

2017-03-21 06:37:26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刘波

医院官网截图

视频截图

“你知不知错?”“我知错。”“你悔不悔过?”“我悔过。”“那你还不去看病?”这段对话,来自一段网络视频。视频中有“38我最大,押着老公做检查”等宣传语的广告牌,还有一个医院的护士站,“达州”、“正健医院”等内容清晰可见。这段视频拍摄于3月8日,一度在达州人的微信朋友圈流传,引起了不少网友热议。不仅如此,还有网友晒出了与该事件有关的另一段视频:两名男子被戴着枷锁在达州城区“游街”。对此,达州市工商局商广科负责人称,该医院已涉嫌违法。

视频引热议:两男子被戴枷锁“游街”

两名戴着面具的男子,蹲在医院内的护士站前,戴着枷锁,双手被拴上铁链。铁链的另一头,分别攥在两位戴着面具的女士手中,两位女士站着。这几个人的后面,有人举着写有“公正”、“威武”以及“38我最大,押着老公做检查”字样的广告牌。

这段时间长度仅为10秒的小视频,正是达州正健医院举办的一次活动。视频中,手牵铁链的其中一名女士,对着画面右侧的男子进行“质问”,遂出现了本文开头中的那一段对话。对话结束后,这位女士还笑着摸了摸被问男子的头,现场有人禁不住笑出声来。

这段视频在达州人的微信朋友圈流传。随后,还有网友晒出了另外一段与该事件有关的视频:原视频中的那两位男子,后来被拉着在达州城区“游街”,引来不少网友热议:“这是公然侮辱男性。”“很黄很暴力!”

医院官网:称此次活动为“行为艺术”

“昨日(2017年3月8日),两名靓丽的女子‘押’着两个男子沿街而行,吸引了市民围观。这是达州正健生殖健康专科医院策划的行为艺术,只为呼吁达州的男性同胞,重视自己的健康才是送给女性较好的礼物。”在达州正健医院的官方网站上,医院在“媒体报道”栏目下,以《“达州正健医院3.8节两性生殖健康正健关爱活动”圆满结束》为题,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

这篇“报道”文章中,对网传视频中两男子被拉着游街的情节也有交代:“两名靓丽的女子,带着面具婀娜多姿,身后用链子‘押着’两名也带着面具的男子,男子的身上还戴着悔过牌,‘不让老婆生气,我知错,我悔过……’”。

对于此次“行为艺术”的策划初衷,该“报道”文章是这样解释的:“现在很多男性发现自己有病也不太愿意去医院治疗,因此达州正健医院在3.8这属于女性的节日中策划出了一场行为艺术”,“这项活动让男性女性认识到了男性健康的重要性,而且当天也推出了3.8节活动优惠,38元男科妇科健康检查……”。

3月20日,记者来到达州正健医院采访此次事件的具体情况,该医院的值班副院长李女士拒绝接受采访,建议记者采访该医院的院长周广翔。因周广翔在成都开会,他在电话中对此事简单作了说明。周广翔称,医院当时确实做了这样一个活动,但该活动是公益性的。对于医院活动中两男子被拴铁链“游街”一事,周广翔称自己太忙,“以后回达州了再详细解释”。

部门说法:医院涉嫌违反《广告法》

“该医院涉嫌违反我国《广告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达州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赵丽介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不得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或泄露个人隐私,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赵丽查看了记者提供的视频后说,该医院虽然将这种行为标榜为“行为艺术”,但实际上还是在打广告,而打广告就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规定。赵丽认为,该医院的广告语中,有“押”等用语,视频中的男子戴有枷锁,且被拉着“游街”,其广告的内容和“行为艺术”的方式,涉嫌性别歧视、泄露个人隐私,也含有暴力的内容,同时也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

“违反我国《广告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可依法处罚。”赵丽介绍,按照法律规定,经依法查实后,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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