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3000家企业贷款130亿 再推多种企业债权融资创新产品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王玥)8月26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获悉,为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都高新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撑”的思路,进一步升级梯形融资模式,完善融资服务体系,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有效助推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其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高端产业集聚区、开放创新示范区和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简称“三区一极”定位)的进程。
作为全国首批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成都高新区近年来不断加强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探索出“内源融资+政府扶持资金+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改制上市”梯形融资模式,出台有效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支持。
今年6月,成都高新区成功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制度创新、机制体制创新迫在眉睫。特别是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金融体系的完善更是当务之急。
据悉,在探索完善梯形融资模式的实践过程中,成都高新区以金融产品链的打造为重点,联合银行、保险、担保、金融平台等各类机构,逐步试点推进“银政保、担保+期权、P2P、信用保证保险、企业互助担保、去担保、投贷联动”等债权融资创新模式,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贷款融资产品创新,从融资模式、贷款成本、抵质押物要求、贷款流程、贷款额度、服务企业阶段等不同方面,打造一系列差异化又相互补位的系列债权融资创新产品。
截至目前,成都高新区已帮助3000余家区内企业获得担保贷款近130亿元,发放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资金1.62亿元,有效缓解了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有力助推了区内企业创新创业、做大做强。
创新企业融资模式
打造差异化债券产品生态链 满足多类企业融资需求
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成都高新区通过长期探索,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探索出“内源融资+政府扶持资金+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改制上市”梯形融资模式,出台有效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支持。同时,“梯形融资模式”强调基层政府在完善金融市场、保障金融产品供给、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成都高新区成功推出了“统贷统还”和“成长贷”等制度化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统贷统还”是成都高新区和国家开发银行于2007年合作推出并持续至今的债权融资产品,由国家开发银行统一对成都高新区盈创动力平台进行授信及发放贷款,盈创动力平台再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逐一将贷款发放给申贷企业。由于采取打捆担保的方式,银行不再对单个企业进行审核和调查,减化了审核流程,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截至今年7月底,“统贷统还”产品已累计发放担保贷款43.5亿元。
“成长贷”在“统贷统还”产品基础上又往前走了一步,大幅效降低了对企业抵押物的要求,企业反担保物主要以个人连带责任、订单、风投股权、知识产权等形式,实物资产原则上少于全部担保责任额的50%,有效解决了轻资产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通过政府引导担保机构设立风险资金池,由银行对风险资金池进行8倍放大,“成长贷”可为企业提供近2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贷款若形成最终损失,由风险准备金、担保、银行按约定比例进行风险分担。截至目前,成都高新区已累计为70家次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超过2亿元。
为撬动省市资金拓宽区内企业融资渠道,今年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又与成都市经信委、成都银行、成都市中小担、高投担保联合推出“壮大贷”信贷产品,通过市、区两级政府和担保机构按1:1:1比例分别出资2000万元,共同构建首期6000万元风险资金池,同时引导银行对风险资金池10倍放大,授信总规模达到6亿元。该模式下,单户企业单笔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00万元,银行和担保机构降低审核标准,反担保物包括订单、应收账款、存货、股权、知识产权、机器设备、工业园区早期土地质押等,可有效解决轻资产企业实物资产抵押物不足的困难。同时,允许企业以“借新还旧”方式续贷,缓解企业转贷资金压力。“壮大贷”有效解决了成长期企业较高的贷款需求,同时市区两级资金进行匹配,放大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杠杆效应。
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来,成都高新区结合企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支持要求,又创新推出了“高新创业贷”、“助保贷”、“科技通”等3款企业债权融资创新产品,有效助推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据悉,“高新创业贷”为计划或正在创业及转型升级的微型或小型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元、最长5年期的类信用贷款,将有效填补成都高新区小微企业创业阶段的融资需求,弥补市场上针对创业期企业的市场化债券融资的产品空白。
“助保贷”引导企业互助互担,由成都高新区财政出资作为助保资金池铺底资金,省去担保公司环节,由企业按照贷款金额一定比例缴纳助保金并且提供40%有效抵质押物,创新设计的“企业互助互担”模式,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手续和成本。
“科技通”则采取完全去担保化模式,采用纯信用或知识产权质押,无需任何实物抵押物,贷款成本仅有利息一项,由成都高新区设立政府性风险补偿金资金池,引导银行按政府风险补偿金匹配相同额度的风险敞口,共同构成风险补偿金。“科技通”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贷款成本,优化简化了企业申请贷款的程序流程,是优化信用贷款模式的一大创新,也是当前市场上极具竞争力的信用贷款产品之一。
建立“四个一”风险缓释机制
解决企业融资困难 缓解银行贷款风险
“地方政府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上,不能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简单归结为银行惜贷。地方政府要在这当中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只有真正把企业情况摸透了,把工作做实了,才能真正缓解银行贷款风险,银行也才乐意发放贷款,从而有效解决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说,“结合企业梯度培育、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可以为金融机构产品创新提供‘靶子’,为中小微企业和银行间嫁接桥梁。
“成都高新区的实践表明,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本质上是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相互之间的不信任,地方政府在此处就大有可为。”该负责人表示,“成都高新区的做法是在建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基础上,构建了‘一库一池一办一会’的‘四个一’四层风险缓释机制,有效缓解银行的贷款风险,帮助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的过程中放开手脚,大胆创新与突破。同时,加快构建成都高新区企业信用信息示范平台,着力改善银行和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
据悉,成都高新区“一库一池一办一会”四层风险缓释机制中的“一库”即企业库,由地方政府建立小微企业培育库,既改善企业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又能够为资本市场源源不断地输送具有持续增长潜力的科技创新型优势企业和项目。“一池”即风险分担资金池,由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与银行、担保公司共同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分担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银行在风险资金池的额度上,按一定放大倍数对小微企业贷款,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杠杆率。“一办”即管理办公室,由小微企业培育主管部门、担保(保险)、银行、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等共同组建,实现贷款审批的联动机制,有效提高企业在贷款申请中的效率。“一会”即项目专家评议会,当企业库里面的创新型科技中小企业提出贷款申请后,成都高新区金融办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的技术、市场、信用方面作出评价,并将专家意见提供金融机构作为决策依据。
“对于企业而言是‘四重贷款增信’,对于银行而言则是‘四重风险缓释’。”该负责人说,“通过建立‘四个一’机制,成都高新区有效嫁接了融资企业与贷款银行间的桥梁,极大地缓解了区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政策联动和服务支撑“双管齐下”
提升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形成梯度培育的创新发展格局
据悉,2014年,成都高新区帮助156家企业获得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资金3266万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帮助1300多家次企业获得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资金1.62亿元,显著降低了企业信贷融资成本。
“目前,成都高新区债权融资补贴政策已成为全国各地区中补贴时间最长、补贴范围最广、补贴资金量最大的降低融资成本政策之一。”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2008年起就制定实施的贷款利息和担保费补贴政策为例,经过几次延期和修订,政策扶持范围不断扩大和拓展,对科技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债务类工具直接融资、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给予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0%的利息补贴、担保费40%的保费补贴,对于增速较快或承担国家级重大专项的企业,利息补贴和担保费补贴比例提高到70%。”
在确保政策联动发挥顶层效能的基础上,成都高新区同时把融资服务水平的提升纳入工作重点:银企对接行业化,针对主导产业不同行业特点和融资需求,开展系列专场银企对接会,例如针对节能环保行业组织开展“节能融易贷”、“绿色金融”产品对接,针对软件行业组织开展“软件著作权质押”等产品对接;银企对接园区化,根据专业园区行业集中度高、生产场地集中、企业协作度高的特点,制定针对园区的专场银企对接会,通过园区管理方协助银行做好尽职调查,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银企对接阶段化,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开展银企对接会,例如针对初创期小微企业对接担保方式灵活、贷款额度小、审批流程快的产品,针对成熟期的企业对接贷款期限长、贷款额度高的产品,针对拟挂牌上市企业对接股权质押类融资产品。
“在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过程中,我们将围绕成都高新区‘三次创业’确定的‘4+1’主导产业体系构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围绕企业梯度培育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和金融扶持体系。”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高新区将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的结合,通过不断深化金融服务政策、打造金融服务平台、完善金融创新产品链,进一步实现财政扶持资金的市场化、金融化和杠杆化,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增强政策扶持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使金融服务在国务院关于成都高新区‘三区一极’的定位中发挥更大的支撑、保障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