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周报】网友质疑:天然气无消费提示收取滞纳金不合理

2016-06-29 11:41:4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记者:吴佳惠 陈昶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吴佳惠 陈昶)听得见声音,看得见态度。6月20日至6月26日,“问政四川”(http://wz.scdaily.cn)共计刊发网友问政留言108条(问政对象含省直机关和市州区县等),当期总计回复数量为36条。

【分门别类】

从当期网友问政留言类别看,咨询类35条,建言类2条,投诉类41条,求助类30条。

从当期网友问政留言数量看,位居前三的市(州)分别是:成都以37条排名第一,绵阳以11条排名第二,南充以10条排名第三。

【问政排名】

当期,其他类、三农类和交通类问题留言量排名前三——

其他类问题排名第一,网友留言共计23条,占问政总数的21.30%;

三农类问题排名第二,网友留言共计21条,占问政总数的19.44%;

交通类问题排名第三,网友留言共计18条,占问政总数的16.67%。

【关键词】

●天然气费用

“燃气公司在未合理通知到我的情况下,单方面强制收取滞纳金,有违消费者权益,很不合理!”有成都网友通过“问政四川”发帖称,成都燃气公司每个月都应当抄取用户燃气表的度数,而其在这里住了两年从未发现有人上门抄表。

该网友同时指出,消费者与燃气公司属于供求合同关系,燃气公司有义务每月告知消费情况,但居住近两年了,从未收到过任何消费提示或缴费通知。他强烈要求燃气公司取消滞纳金的收取,并对相关工作进行整改规范。

【案例说话】

网友反映:

我于2014年在绵阳交通驾校交了报名费,但此后没打卡也没考科目一,由于学业和工作原因就一直在杭州,期间本人回绵阳找驾校退了一次退不了,说要当时他们开的发票,我找不到了,就去他们本校会计处找底单,会计找到了不让拿走,只准我拍照,他们交钱的地方又说不行,最后时间到了不得不先走。随后我父母又一次帮我去交通驾校问,还是不退!

绵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官方回复:

你的来信已收悉,绵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进行调查,现解决如下:

1、向交通驾校递交退费申请;

2、带上发票(发票丢失,由交通驾校负责复印底单)。

3、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亲戚朋友办理(本人出具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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