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2016-12-10 12:12:2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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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在线消息:12月9日,乐山金口河区纪委通报4起在扶贫领域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1.吉星乡民政助理员唐晓峰不作为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唐晓峰在负责全乡低保工作中,未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条例》规定,对吉星乡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导致吉星乡4名死亡低保人员继续享受低保金的问题。2016年9月,唐晓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和平彝族乡罗回村村文书王兴梅慢作为问题。2016年,王兴梅在负责罗回村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中,未严格按照《金口河区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试行)》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将罗回村刘某某等3户贫困户小额贷款申请报告上交,也未按要求填报《贫困户小额贷款申请表》,导致罗回村贫困户小额贷款未及时落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0月,王兴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和平彝族乡扶贫办工作人员廖正东慢作为问题。2016年,和平彝族乡扶贫办工作人员廖正东在负责全乡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中,未严格按照《金口河区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试行)》履行工作职责,未认真核实上报的小额信贷授信资料,将罗回村刘某某等3户贫困户信用评定等级报为“无”、授信额度报为“0”,导致罗回村贫困户小额贷款未及时落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0月,廖正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永和镇新华村五组组长张太全乱作为问题。2016年2月,张太全在扶贫物资发放中,违反规定将本应该发给该组低保户、五保户及部分重度残疾人的春节慰问物资(40袋米、40桶油)平分给全组村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0月,张太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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