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四川]新都区一学校新生体检查乙肝?回复: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2017-01-25 14:58:50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记者:杨琴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杨琴)“三原外国语学校于2015年8月21日在该校初高中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表明,学生入学要检查肝功能和两对半!”近日,有网友在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发帖反映。

根据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

对此,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回复称,接到网友反映后,新都区教育局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责令三原外国语学校立即从网站上删除该信息,同时对学校网站全部信息进行逐一排查,不得出现违规、不实信息;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三原外国语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重温规范办学行为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办学要求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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