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铺漏水两年未获解决 反被开发商状告拖欠租金

2017-06-22 18:11:5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史册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邓童童)2015年3月,成都市民郑先生在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师大现代花园租了一间600平方米的临街商铺开茶楼,租期一签就是8年,每个月租金2万6千余元。谁知道,辛苦装修好后,刚开业两个月时间不到,一场暴雨,几间包间和大厅的一侧墙壁便遭雨水浸透。开发商清凤现代房产公司很快处理了大面积漏水问题,局部问题却迟迟未解决,一拖就是两年。今年1月,一纸诉状递到了郑先生面前,因拖欠房租,他被开放商告了……

近日,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收到郑先生的求助,恳请相关部门帮助。原帖地址:http://ly.scol.com.cn/thread?tid=2756631)

·2015年3月 签订租房合同

·2015年4月 茶楼开业

·2015年4月 第一次漏水

·2015年6月 大面积漏水,停业8天

·2015年6月 开发商解决了大面积漏水的问题

·2017年1月 收到法院民事起诉状

·2017年6月 申请司法鉴定

无法使用茶楼包间常年漏水

茶楼老板:60万投入收不回来 还被起诉赔70万

6月21日,郑先生将修改后的司法鉴定申请书再次递交给了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他已经记不清半年时间里,跑了多少次法院,和开发商协商了多少次。这间承载了他大量心血和全部积蓄的茶楼虽在正常营业,客人却寥寥无几,因为“霉味太重了”。周末时候,生意稍好些,也仅能维持日常开销,郑先生很感叹,“一次性投入的60万元看来是收不回来了”。

提到漏水原因,郑先生认为是商铺楼顶的一根凸起的横梁被敲坏导致的,“罪魁祸首就是开放商。”他称,开发商原本意图将楼顶打造为一处露天经营场所,“哪知横梁敲了一半,楼下就开始漏水,只得草草用水泥封了了事,这么一来,防水层却被破坏了。”

开发商大规模维修后,大面积漏水是止住了,却未根治,一遇下雨,郑先生的茶楼部分区域仍在漏雨。由于多次找开放商解决未果,2016年1月后,郑先生便没再续交房租,同年4月,他向开发商递交了一份要求减免部分房租的申请,称,由于部分包间因漏雨受损无法正常经营,希望能减免这一部分约35平方米面积,自受损以来的租金,合计1万8千余元,并恳请开发商尽快处理漏水问题。

“开发商收到申请后又拖着不回复,期间也没有人找我谈过租金拖欠问题,结果今年1月就收到了法院诉状。”郑先生一脸苦笑,“他们要求我缴纳拖欠的9个月租金23万余元,以及期间产生的滞纳金49万余元。”

商铺楼顶被破坏的防水结构

记者调查:楼顶横梁被敲掉一截 开发商避而不谈

6月12日晚,成都市区下了一场小雨,第二天上午,茶楼的几处原本漏水的区域又开始滴滴答答淌水,用小桶接一会儿就满了。打开几间停用的包间大门,一股浓烈的霉味扑鼻而来,装修壁纸邹巴巴的贴在墙上,转角处甚至爬满了青苔。

沿着茶楼外的楼梯往屋顶走,淌水的痕迹愈加明显,到楼顶,一眼就能看见一根凸起的横梁被敲掉了一截,大约有十来米,截面上盖着一层水泥。

周围店家称,漏水的商铺并不止茶楼一家,隔壁900平方米左右的火锅店情况最严重,“因为在横梁被敲的那一截正下方”。

走进火锅店,天花板上挂着的一副横幅很扯眼球,服务员解释道:“用这个可以遮遮漏水的地方。”火锅店负责人流露出了些许无奈,“顶楼横梁防水破坏后就开始漏水,搞得几个包间都没办法接客。”他称,“我们今年开始就没交房租了,等待开发商解决。”

对于楼顶横梁遭破坏的情况,开发商清凤现代房产公司避而不谈,工作人员唐女士称,相关项目经理已经易任数人,很多情况都已经说不清楚了。但她强调,公司曾多次派人上门讨要房租,均被拒,现在想要强制收取房租和滞纳金,并收回铺面使用权。

事件进展:系防水结构遭破坏 进入司法鉴定申请阶段

收到“问政”后,6月15日,龙泉驿区房管局房屋安全管理科工作人员冯先生前往现场查看后回复,“凸起的‘横梁’并不是真正的梁,而是一种叫压顶的建筑结构,主要起防水作用。”他也证实:“这个结构被破坏后会严重影响房屋防水层。”

6月22日,龙泉驿区人民法院相关书记员蒋女士称,目前郑先生和清凤现代房产公司的民事诉讼还在审理中,现处于申请司法鉴定过程中。

律师支招:三点建议 防范承租商铺质量问题引发的法律风险

承租商铺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该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并维护自身权益呢?对此,中豪律师集团(四川)事务所律师王冠男提出了三点建议。

第一,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确认房屋质量完好。

承租人在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前,应检查房屋现状,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并要求业主修复,待房屋达到使用条件后再签署租赁合同。

第二,应完善租赁合同的条款,确保自身维权有据可依。

建议租赁合同时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房屋应达到承租人指定的经营用途;2.房屋产生质量问题时,业主应于指定时间内修复。如逾期修复,承租人可停止支付租金直至问题解决。或者承租人有权自行修复,修复支出直接从租金中扣除;3.房屋产生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无法经营时,可约定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4.明确业主的赔偿责任和赔偿范围,由于承租人的经营损失缺乏客观计算标准,可约定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第三,在质量问题发生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进行维权。

首先应及时固定证据,必要时可采取公证方式固定房屋现状,同时可委托鉴定机构对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承租人自身财产的损失金额进行鉴定;其次,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向业主送达请求修复的通知,如业主故意拖延拒不修复,承租人可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修复,承租人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可要求业主承担。如果租赁合同对问题解决方式有更明确的约定,承租人可依合同约定处理,但所有通知应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并保存送达证据;最后,承租人应注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除了请求法院裁决外,还可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中立第三方出面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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