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公布“红盾春雷行动2017”典型案例 查获“假泸州老窖”近5万瓶

2017-03-03 15:02:5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彭焘王林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王林)3月3日,记者从广安市工商局获悉,自“红盾春雷行动2017”开展以来,广安各级工商部门突出重点行业整治规范,重点打击制假售劣,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其中,前锋区一仓库查获假冒“泸州老窖”牌白酒47943瓶,邻水县查获不合格作业薄52万余本,武胜县一涉嫌男子泄露商业秘密案具有典型意义。

  旧仓库变身制假窝点 简易“流水线”造近5万瓶假酒

  2月13日,广安市前锋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前锋镇一私人仓库进行例行抽检时,发现不远处一旧仓库门口停放着一辆面包车,一男一女正往面包车上装货物。执法人员随即上前,见执法人员靠近,一男一女面色慌张,执法人员立即出示执法证,要求两人配合检查。

  进入仓库后,执法人员发现仓库堆放着大量“泸州老窖”牌白酒,在仓库的一间“隔断”小屋内,发现3桶散装白酒以及白酒灌装机、封箱机、打码机等设备一套,并在其他位置相继发现包装盒、礼品袋、防伪标签等物件。

  执法人员要求仓库负责人黄某出示白酒生产相关证明文件,黄某却无法提供。随后,执法人员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衔接,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专人现场辨认,确定仓库内白酒并非他们生产,系假冒伪劣。

  经执法人员清点,现场共查获假冒“泸州老窖”牌白酒共47943瓶,货值金额142.6万元,其他包装材料货值金额25.5万元。目前,所售出假冒白酒正在追缴当中,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男子跳槽后泄露商业秘密 或面临巨额赔偿

  广安市武胜县一男子李某,2015年3月入职甲广告公司,担任市场部业务员一职,并与甲公司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协议规定,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客户、技术、价格、盈利、管理等内容属于保密范围,在职和离职后均不得泄露。2016年11月15日,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辞职,并签订《解除聘用合同协议书》,协议中也明确规定,李某离职后应保守甲公司相关秘密,不得泄露。

  李某从甲公司离职半个月后,入职乙广告公司,并担任业务主管一职。因李某有做经营业务的经验,乙公司负责人便与李某商量,让李某将原单位的客户“挖”过来,李某可以免试用期,直接转正,并给予其较高的业务提成。

  面对诱惑,李某动了心,但想到与原单位签订过保密协议,李某便建议自己提供客户资料,由乙公司其他人出面去“挖”客户,自己少得一点提成就行了。经过李某提供的“内部机密”,乙公司很快将甲公司的13个客户单位“挖”了过来,并签订了总价为45.7万元的广告合同。

  2月8日,甲公司在掌握大量证据后,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经工商部门认定,李某以及乙公司涉嫌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李某个人涉嫌泄露商业秘密,根据其与甲公司签订的相关保密协议,可能面临相关赔偿。

  作业本不合格 课凳木材以次充好

  2016年8月29日,邻水县工商局在对《邻水县2016年秋季—2017年春季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发现,邻水县丰禾镇一仓库存储的作业本共计52.5万本,危险锐利尖端项目不符合QB/T 1437-2014标准要求,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最终,工商部门对生产厂家做出该批作业本禁止投放市场,并处罚款15万元的处罚决定。

  2016年11月16日,根据群众举报,武胜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武胜县某小学新购置的一批课凳进行检查。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招标书,重庆斯威特钢琴有限公司提供的该批2680只课凳不符招标合同设计标准。

  经检测,该批课凳存在板面材质以次充好的行为,合同标注:板面材质为松木、杉木、硬杂木,检测结果为人造纤维板;其次,在加固方面,没有任何材料加固,存在安全隐患。

  最终,工商部门决定对该公司处罚金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8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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