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铭切瓜|高空抛烟头烫穿婴儿车车顶 肇事者是否涉嫌高空抛物罪?

2021-12-04 22:16:1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诗侠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近日,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某小区一个未熄灭的烟头从天而降将楼下一辆载有婴儿的婴儿车车顶烫穿。所幸婴儿的家人发现及时,小宝宝没有受伤。事后,由于无人承认此事。民警硬核喊话:查每个业主的DNA。根据媒体报道,12月3日,已有人到警方自首,烟头上采集的DNA与自首男子相匹配。

据警方了解,肇事者向某某称丢烟头主要因为在农村生活已习惯,不了解相关规定,家里人又反对自己吸烟,就随手将烟头从窗户处丢下去。12月3日,在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安宁派出所内,向某某向当事人道歉,并获得了当事人谅解,因此事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情节显著轻微,安宁派出所对向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高空抛烟头烫穿婴儿车车顶,肇事者算不算涉嫌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会有哪些法律后果?为此,12月4日,四川在线记者小铭邀请到了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和四川瑞利恒律师事务所书记唐海涛来告诉你这起事件背后的法律知识。

算不算涉嫌高空抛物罪?

不算,但是涉嫌违法

“万幸的是小宝宝没有受伤,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就目前警方调查的结果来看,定性的是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情节显著轻微。” 王建平告诉记者,从目前来看,该肇事者只是涉嫌违法并不算涉嫌构成犯罪。

未熄灭的烟头烫穿婴儿车

王建平解释,今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但是如何认定高空抛物罪?就目前的情况看,其实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结合具体的案件来和抛物后的危害后果来确定的。区分高空抛掷物品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标准是,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可是,什么是“情节严重”,法律并没有明确。

“比如,从楼上丢菜刀、行李箱等会对不确定人群造成危害的,都应该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算入犯罪,从重处罚。那其他的如丢垃圾、丢烟头等这些该到底属不属于严不严重,没有明确。“就这个事情来讲,烟头对社会公共秩序并没有造成大的影响,且根据警方定义的是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情节显著轻微,所以应该够不上高空抛物罪。但是,该肇事者高空抛烟头烫穿婴儿车车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中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王建平的说法,也得到了唐海涛认同。据了解,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高空抛物的行为性质作了具体规定。按照《意见》,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所以,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说,我觉得认定是否构成高空抛物罪要根据肇事者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害或者行为人当时的主观心态、行为方式来判断。如果不构成高空抛无罪,建议受害者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有关规定,通过民事途径寻求救济。” 唐海涛告诉记者,在实践中既要防止将民事侵权扩大到刑事司法领域,又要避免将刑事犯罪作非法的无罪化处理。

高空抛物有啥后果?

最高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今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王建平告诉记者,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高空抛物”入刑前后的最大区别是情节严重的以前可能只是违法,但是现在一定是犯罪。

“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唐海涛介绍,这就意味着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不能确定是确定具体肇事者的,将由该建筑其他可能使用的使用人给予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将高空抛物入罪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意味着查证犯罪事实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将大大强化查处高空抛物行为的力度。”唐海涛说。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