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枫桥式商会”创建活动

2021-12-07 11:10:0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杨昕

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12月7日,记者从四川省司法厅获悉,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四川省工商联、四川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枫桥式商会”创建活动。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组织开展“枫桥式商会”创建活动,旨在发挥商会在基层治理、行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多元化解民营经济领域各类矛盾纠纷,助力法治民企建设,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做出贡献。

什么叫“枫桥式商会”?

创建标准:

(一)政治引领好。商会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会员投身“十四五”建设,紧紧围绕“两个健康”主题,有效承担民营经济领域商事调解职能,在会员中深入开展守法诚信教育,实现广大会员企业健康成长。

(二)制度机制全。做到“六有”(即有调解室、有标识标牌、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台账、有工作流程、有工作档案),制定商会调解员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度。与政府外来企业投诉机构、工商联法律维权服务平台等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进驻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完善调解组织、调解员和调解案件信息录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案件共商。

(三)服务能力强。打造专业调解员队伍,制定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接待、咨询、受理、调解等各个环节,使用规范业务术语和统一调解文书。积极做好人民法院委托、委派调解工作。灵活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注重运用商事调解规则、惯例,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增强商会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调解效果优。加强企业法治宣传工作,商会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涉企法治宣传培训,提升企业依法治企的意识和能力。定期或不定期在会员企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免费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调解组织每年调处争议一般在5件以上,调解成功率达50%以上。

怎样创建“枫桥式商会”?

活动流程:

(一)2022年3月底前:各市(州)要制定本地“枫桥式商会”创建具体方案,细化量化创建标准。

(二)2022年4月-5月:各市(州)要对商会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机制建设、法律服务活动开展、党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的提出创建要求。

(三)2022年6月-10月:各市(州)要按照“枫桥式商会”创建总体要求和制定的具体方案,加强对本级商会的引导,加强对下级工商联、司法局开展“枫桥式商会”创建工作的指导,挖掘创建优秀案例,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四)2022年11月:省工商联、省司法厅将组建评审小组,通过内部审查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全省首批“枫桥式商会”认定工作。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省工商联、省司法厅将联合对全省首批“枫桥式商会”予以授牌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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