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2023-11-30 23:48:1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杜馥利

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11月29日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据四川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唐文金介绍,按照省委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把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调研课题,开展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当前我省普惠托育服务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存在结构性供需矛盾突出、支持政策措施不完善、标准规范和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解决制约我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的问题短板,促进主题教育调研成果转化,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同意并向省委报告,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相关程序作出有关决定。这是一项涉及民生的决定,事关千家万户,在全国地方人大层面尚属首个。

决定主要包括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多元办托、提升服务质量、强化监督管理等内容。其中,推进多元托育服务供给,是一大亮点。决定明确,统筹育幼服务资源配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婴幼儿;支持新建、改建、扩建一批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形式多元化办托。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办托。

着力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是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决定明确,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提升托育队伍人员素质和服务技能,提高对婴幼儿的照护能力和水平。授权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托育服务机构等级评审制度 ,制定包含办托条件、服务质量、托育队伍、安全保障、机构管理等内容的等级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医育协同,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服务机构协同机制,明确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根据实际规划建设示范性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或者综合性托育服务机构,提供托育服务指导、人员培训、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并根据需求设置普惠托位,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决定还注重强化托育服务监督管理。明确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落实监管职责。规定托育服务机构应当落实婴幼儿安全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明确托育服务机构应当公示备案回执、食品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据唐文金介绍,普惠托育服务属于托育服务的范畴,区别在于突出“普惠”,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引导托育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因此,决定主要聚焦普惠托育服务,着力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旨在充分发挥政府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中的支持引导作用,落实政府保基本的责任。

另外,为了切实降低普惠托育服务成本,更好惠及婴幼儿家庭,决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采取建设补助、运营补助、专项奖补、购买服务、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和婴幼儿家庭予以补助;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托育服务机构使用水、电、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明确普惠托育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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