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赢位来丨2023年最后一个月,年休假没休完怎么办?

2023-12-01 14:19:3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梁庆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亲爱的朋友们,12月安好!不知不觉间,2023年只剩最后一个月啦 ,你的年休假休完了吗?如果余额还有很多,可以跨年休吗?年休假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那可是一项休息休假的基本权利。本期的“川赢位来·就业政策周历”就来聊一聊年休假的事儿。

首先,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我国现行的休假制度。我国现行休假制度包含的假期主要有法定节假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病假等。这些假期,劳动者只要是在规定范围内休假的,都应当是带薪假期。

现在,我们重点说一下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

同时,为了让用人单位重视职工年休,上述法律法规还规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了解了年休假的基本规定后,我们再看几个平时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

1、年休假时间怎么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能不能跨年休?

法律规定,年休假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中途离职年休假怎么算报酬?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4、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年休假?

如果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在四川,赢位来!本期的就业政策就分享到这里,朋友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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