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山里抓猕猴试图转卖赚差价 重庆籍男子获刑10年

2015-11-30 06:44:43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陈乐记者:吴柳锋

被解救的猕猴。(旺苍检察院供图)

被解救的猕猴。

听说河南新野有养殖场老板急需猕猴,重庆籍男子倪海从上家手中买来12只猕猴后,试图转卖赚取差价。在他的下家准备运往河南的途中,被警方查获。

记者11月26日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25日,由我省首个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提起公诉的一宗“猕猴案”在广元宣判。倪海因犯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据这几人交代,这12只猕猴被送往河南,是为驯养出来表演猴戏?对此,多位专业人士称这一说法并不靠谱,“很可能是高价卖进实验室试药,中间或存在3000元以上的差价。”

案情/

倒卖猕猴 两人运输途中被查

去年6月17日,京昆高速棋盘关收费站,一辆轿车被民警拦下。掀开后备厢,民警惊呆了:狭小的后备厢内放有4个铁笼,12只活生生的猕猴正在凄惨地叫着。

车上的嫌疑人葛蓉交代,她在绵阳一家茶楼打工时,听朋友说起河南那边有人高价收购野生猕猴。随后,她和搭档汤正一道,从凉山州低价收购野生猕猴,赚取差价。去年6月初,葛蓉与汤正在攀枝花市见到了他们的上家倪海。几天后,倪海让人从凉山州冕宁县一山中捕获12只猕猴。

6月16日,葛蓉、倪海两人在乐山市夹江县交易。12只猕猴共支付倪海2万元。货到手后,葛蓉和汤正迅速驾车前往河南。

葛蓉两人被警方挡获时,河南新野县一猕猴养殖场的老板徐非正在等待接应。

去年3月,得知徐非想高价收购猕猴后,葛蓉和汤正专门前往河南新野县同他碰面。“见面地点是在徐非的养殖场中,徐非明确提出要3到9斤的小猕猴,要求不要有伤残,商议的价格为每只3000元。”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李双宝说,当时,徐非还要求葛蓉等人要拿到猕猴运输、出售的合法手续,避免风险。

“那边订购,葛蓉就联系四川这边的人进山抓猴。”李双宝说,河南的徐非并非如他们所说,买猴是为了驯养起来表扬猴戏。葛蓉他们根本没管是不是野生猕猴,有无合法手续,就偷偷运往河南新野。之后,在葛蓉的举报下,倪海被警方挡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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