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放宽申请条件

2016-05-06 05:53:23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陈乐记者:刘彦谷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近日,作为四川省的四个企业名称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广元市出台《广元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在内容上积极探索简政放权,创新优化办事程序,放宽企业名称申请登记条件,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令企业核名不再难。

升级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为自主申报提供便利。建立远程名称登记系统,对各县区冠“广元(市)”的企业核名登记,实行由各县区局网上报市工商局,经远程核准后,各县区局自行登记;开放全市企业名称库,在企业名称网上申报系统中设置企业名称申报规则和企业名称查询功能版块。

简化名称登记程序,方便申请人快速登记。原则上取消变更名称预先核准,由企业在变更登记时一并填报,但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变更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的除外。

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扩大企业起名范围。允许企业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放宽集团公司名称登记条件;放宽企业名称中使用“总”字、行业用语、“连锁”字样限制;允许企业名称中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放宽“企业名称不能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的限制;放宽企业名称不能与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限制,允许企业可以与已办理注销登记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取消企业名称在核准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的限制。

构建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化解名称登记法律风险。在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由市工商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建立名称争议评议小组,为企业解决名称争议、化解名称登记法律风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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