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偷逃过路费6万元 广元3男子均获刑

2017-01-12 11:57:1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金婵娟周平

  四川在线消息(刘竞 记者 周平)为了减少运营成本,竟指示驾驶员偷逃过路费。近日,经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剑阁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对偷逃高速路过路费的车主褚某某,驾驶员张某某、康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七个月、缓刑三年,有期徒刑两年零一个月、缓刑三年,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4月,褚某某购买一辆广元牌照的四轴货车,并聘请张某某、康某为驾驶员,从事车辆营运。为谋取非法运输利润,褚某某指示张某某、康某在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过磅记重收费时,采用冲磅、垫木方的方式,减少货车实际载重量,以达到少缴纳过路费的目的。受雇主要求,2013年3月至2013年10月期间,在从广元经由高速公路前往什邡某水泥厂运输熟料的过程中,张某某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27次,康某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共计8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3人的违法行为最终被警方发现。经鉴定,褚某某所拥有的货车共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35次,共计人民币6万元。其中,张某某偷逃数额为4.52万元,康某偷逃数额为1.48万元。庭审前,3人均认识到自身行为违法,如数补缴偷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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