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竟拿刀砍人 广元一男子获刑7个月

2017-01-12 11:57: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金婵娟周平

  四川在线消息(刘竞 记者 周平)与邻居产生误会,“一言不合”竟砸车砍人。近日,经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剑阁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两年。

  2016年6月3日,李某将自己的摩托车停在了一修车店旁。邻居张某欲将自己的货车开到修车店内,见李某的摩托车挡道,故将摩托车移动了一下位置。后李某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倒在旁边的沟渠里,误以为是张某推进沟渠,遂捡起一块大石头砸向张某的货车,修车店老板见状立即上前劝阻,但李某不仅不听劝告,还打电话质问张某。

  张某听后随即前往李某所经营的茶楼内与其理论。由于二人言语不和,李某便跑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向张某身上一阵乱挥,导致张某受伤,李某也被周围围观的群众劝开。经鉴定,张某的损伤属于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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