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躲避债务弄假成真 广元一男子人财两空

2018-05-25 06:13:46来源:华西都市报编辑:顾强

华西都市报讯(罗玉梅记者刘彦谷)为躲避债务,夫妻假离婚,不料到了约定的复婚日,其妻子刘某不仅将全部财产占为己有,并且不愿复婚。

2008年11月21日,蒲某与刘某在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于2009年7月2日生育一子。

婚后,由于蒲某生意出现亏损,对外欠了一些债务。2016年7月25日蒲某与刘某协议,先办一个假离婚手续,等债务(3.5万元)过了时效再复婚。于是双方签订了一个《夫妻协议》,约定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不得反悔。同时,还约定了在假离婚期间,双方遵守夫妻和家庭的观念,不能以假离婚为幌子做出违背夫妻道德的事,家庭观念和责任不能变。

随后,刘某与蒲某根据该《夫妻协议》于2016年8月29日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由于双方系假离婚,且刘某承诺一年后复婚,因此蒲某在离婚协议中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套住房和一辆小轿车全部给了刘某,且所有债务全部由蒲某偿还。

然而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到了约定的复婚日期,刘某却拒绝复婚,并将所有财产据为己有。蒲某认为刘某以欺骗的手段骗取了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诉至法院。另一边,刘某也提起反诉,要求确认房产归其所有。

利州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离婚当日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能证明双方系假离婚,而且双方已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已经形成离婚的事实。根据诚信原则,最终按离婚协议的约定判决房屋归刘某所有。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