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致民、白苏英辞去
甘孜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甘孜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二十七条规定,甘孜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致民、白苏英辞去甘孜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甘孜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