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黄甲共享超市第二次分红 38岁的高位截瘫贫困户净收1280元

2020-04-02 16:37:1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田珊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丁宁 摄影报道)4月2日上午9时起,位于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长埂社区长埂新居的小区长廊上,许多居民带着口罩排起了长队。“共享超市又分红了,上次我的500元投资就已经回本了,这次是纯利润。”44岁的居民黄桂琼笑着说。记者了解到,大部分居民都与黄桂琼一样,其中38岁的贫困户李涛分得最多,总共分得了1280元的净利润。

据了解,38岁的李涛由于高位截瘫,是社区的贫困户。在长埂社区共享超市成立之初,社区便联系爱心企业为李涛出资500元,帮李涛入股共享超市。此次分红,李涛500元的投资股本总共分得45元分红,其余的净利润来自消费积分分红。李涛的母亲表示,李涛的家人为了帮助李涛,他们在共享超市里消费的积分全部挂在李涛的名下。“根据超市双卡双待的分红模式,李涛这次总共分得了1280元钱。”李涛的母亲笑得合不拢嘴。

长庚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陈聪介绍,社区的共享超市是社区、居民、企业、区供销社共同“出资”开办的,扣除成本,留存必须的可持续发展基金等,剩余的利润,根据入股和消费积分情况,返还给“股东”。也就是说,居民既是老板,又是“上帝”。

从2018年年底开业至今,2019年7月25日,长埂社区进行了第一次第一个季度的分红。此次分红是延续去年一季度分红后,从2019年4月1日至今年1月31日,共计10个月的销售利润分红。分红金额共计35796元,提取40%,按照242户入股居民入股的比例,每一个股东可以分得45元;60%的比例按照消费积分反馈给消费者,消费最高的居民,获得了1235元的返利。”陈聪说。

据了解,长埂新居是一个建成10年的安置小区,居住着大约4000多位居民。如何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创办社区经济,长埂社区把目光,放在了开一间“共享超市”上——不用走出小区门,就能满足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所需。

但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开办超市,不合适;仅仅引进企业,居民参与程度又不高。陈聪说,在社区居民代表、党员、社区企业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协商下,以区供销社、社会企业作为发起单位,形成了“公司+合作社”的架构。

具体怎么操作?陈聪介绍,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投入。社区有15万创投基金,区供销社和企业作为发起人分别投入2万,法人(也是社区居民代表)出资5000元。此外,根据自主自愿原则,一共有242户居民参与了“投资”,每户以家庭为单位,每户“股民”出资500元,共计12万元。“社区的居民,或者在社区居住满1年、有暂住证或者以1年物业管理费用缴纳凭证的居民都可入股。”陈聪说。

“每一份投资份额,都是按照相关的章程规定严格执行。”陈聪介绍说,每一户“股东”,都有一份建档资料。利用社区居委会一楼的办公场地,2018年年底,占地200多平方米的“共享超市”顺利开办起来。“经营由企业负责,选派店长管理。”陈聪说,为了监督超市的合法经营和财务情况,合作社还有专门的监事会,对经营进行监督管理。

每一户“股东”都持有两张实体卡。一张是在超市消费可获积分的超市“社员卡”,一张则是代表超市股权的长埂社区综合服务社“社员证”。“每一次消费都可以积分,按照消费积分的比例,还可以享受超市经营利润的‘返利’。”陈聪说,而入股居民无论是否消费,都可以按照入股比例参与“分红”。

陈聪介绍说,社区19户贫困户,也是超市“股东”,但他们的入股资金,是由社区对接扶贫单位代缴。“根据我们前期的估算,每年每户平均的分红,大概在100元左右。”陈聪说,社区的困难户也能在超市担任志愿者,协助超市日常经营管理,比如说摆货、清洁卫生,根据值班时长积累相应积分,可以抵扣超市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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